第18課-佛三身的論述(上)

大小乘宗義在辨識什麼是佛時,兩者共同在講的對象都是殊勝化身。他們對殊勝化身的不同解釋,來自於在殊勝化身的背後,還存在著某個情況。由於對這個情況的知與不知,造成大小乘宗義對佛做出不同的解釋。而這個情況,就是大乘宗義提出的佛三身的論述。

一、總說

佛的三身,包括法身、報身與化身。法身有三,淨除一切垢染的心是智慧法身。淨除一切垢染之時,便能了知一切法,這種心稱為智慧法身,也就是一切遍智。一切遍智的空性也是法身,是自性清淨的自性身。法性離垢的那一分是滅諦,是究竟的滅諦,離一切垢染的滅諦也是法身,是客塵清淨的自性身。所以,「法性」和「法性離一切垢」是自性身,而一切遍智是智慧法身,這三者是法身。

報身是具備五種特質的究竟色身。五種特質分別是:第一,完整具備三十二相、八十隨好,此即「相好決定」;第二,住世之處是密嚴剎土,這是「住處決定」;第三,在輪迴未空之前,報身都會住於密嚴剎土,這是「時間決定」;第四,報身周圍的眷屬清一色是聖者菩薩,這是「眷屬決定」;第五,由於周圍清一色是大乘眷屬,所以唯一只說大乘法,這是「法決定」。具備這五種特質的究竟色身,就是報身。

化身則是不具備報身五種特質的究竟色身。化身的樣子有各種可能,無法指出他應該要有什麼樣的顏色、形狀、大小等。觀待於不同的所化機,化現出各種不同的化身中,最殊勝的、做佛行十二項事業的化身稱為殊勝化身,釋迦牟尼佛正是一個殊勝化身。報身只會住在密嚴剎土,化身則住於各種不同的世間。不要把報身與化身想成是兩個心續相異、不一樣的補特伽羅,這種想法不對。報身與化身的心續同一。

三身的論述中,最重要必須知道的關鍵是:一切遍智的法性是身,是佛。這句話怎麼說得通?法性,是一切遍智的空性,或說是一切遍智自性成立空。遮除一切遍智是自性成立那一分,說這空性是佛的身,這是怎麼回事?有情的空性不是有情,瓶的空性不是瓶,但為什麼一切遍智的空性或說佛的法性是佛?這個問題非常重要。因為,一旦能夠向上認明「一切遍智的法性是佛」,也就可以認明「現在有情心續上的法性是種性」。透過這個思考過程,就能對「一切有情都能成佛」生起強大的定解。

三身之中,智慧法身上離一切垢染的斷或稱滅諦,唯有佛與佛之間彼此能夠現證,有情無法現證。所以,由佛與佛之間彼此的觀看方式來說的身是法身;在佛之下,從唯有聖者菩薩能見的角度來說的身是報身;由業淨凡夫與聲聞所見來說的身是殊勝化身。由此可知,這三個身的體性同一,只是觀看方式不同而成為三身。要這樣去理解,不要把法身、報身、化身想成三種別別不同的身。

在剛才講的三身中,沒有仔細說明一切遍智的法性,亦即自性清淨的自性身。講到法性,一般而言,若現證一個空性,就周遍現證一切的空性,因此,佛以下的聖者同樣也證得了佛的法性,理由就是剛才講的,若現證一個法性,就周遍現證一切法性。這樣一來,一切遍智的法性,就不會是唯有佛與佛之間的所行境了。但是,「現證一法性,就周遍現證一切法性」是什麼意思呢?這句話,只能用以下這種方式解釋,例如若現證瓶的法性,則周遍現證柱的法性、心的法性,要這樣去解釋;但是,從證得方式來說,「現證一法性,不周遍現證一切法性」這種說法似乎也是可以的。怎麼說呢?

辯經學院已故的洛桑校長曾經說過:「雖然已經現證空性,還可以更清晰。現證空性的心,仍有愈見愈清晰的進步空間。」例如,眼睛看到就是現前證得,但由於視力好壞的差異,所見的清晰度也各有不同。我聽說有眼病的人,點了清洗眼睛的藥水後,有時會覺得外界的光線太強而無法直視,看得非常清晰。總之,雖然都是親眼看見,但在清晰度上就是有差別。同樣地,雖然已經現證空性,但清晰度依舊有各種差別,洛桑校長是這麼說的。若是這樣的話,則對著同樣地一個空性,清晰度可以愈來愈增加,而佛見空性的清晰程度,其他人沒有能力看見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佛親見的法性,佛以下的聖者沒有能力看見,則這個自性清淨的自性身,就只能是唯有佛與佛之間的所行境了。聖者雖然現證空性,但使得他們無法像佛一樣清晰見到空性,是因為仍有障礙,這個障礙是所知障。

《金光明經》裡說,依於天空的空間而有閃電,依於閃電而有光;同樣地,天空的空間就像法身,依於法身而有報身。不過,為了避免誤會,把「依」字改為「住」字,住於法身而有報身。要避免的誤會是,法身與報身兩者之間不是因果關係,不是先有法身而後有報身。住於法身而報身,住於報身而化身。其實就是法身,只是因應某些所化機而顯現為報身。

※ 摘要:
  • 佛的三身,包括法身、報身與化身。
  • 三身的論述中,最重要必須知道的關鍵是:一切遍智的法性是身,是佛。
  • 三身的體性同一,只是觀看方式不同而成為三身。要這樣去理解,不要把法身、報身、化身想成三種別別不同的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