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課-業與貪的作用(二)

一、從臨終到投生之間,業與貪的作用
 

臨終時看到各種各樣的顯相,是業造成的影響。隨著死亡的過程,心變得愈來愈微細,變到最微細之後,又會再度朝向粗分發展;風也是如此,風隨著死亡的過程變得愈來愈微細,變到最微細之後,又會再度轉為粗分。心與風都轉為粗分時,粗分的身與心就會起現行。以上,是補充一點從密續觀點的解釋。

心識變細分之後,為什麼又會朝粗分發展呢?之前說過是由於喜愛戲論的習氣,它應該可以算是貪欲,所以可以說,心識由細轉向粗分變化,是貪欲造成的。對此,也許可以從以下的例子約略得到印證。睡覺前,若你強力地提醒自己「明天早上五點鐘我要起床」,由於這個欲望很強烈,第二天早上五點一到,你就會突然醒過來。再例如,若你有先強力提醒自己「某某時間一到,我要去做某事」,即便你後來在跟別人說話或在做別的事,心已經放在別的事情上了,但在時間快到的時候,你馬上就會知道。就像這樣,只要還有貪欲,無論這貪欲是心被外境吸引的貪,或是覺得萬一沒有身體就慘了的對身體的貪,總之,只要還有貪欲,心安住在微細狀態之後,就是會無法繼續安住,會受到之前的影響而朝向粗分變化。

身心變到最微細後又朝粗分變化或說成辦身體,是貪欲的緣故;而成辦出不同的身體,是業的緣故。處在中陰階段時,無論下一世要以胎卵濕化哪一種方式出生,都會對要投生的那個身的近取因,生起視該處為悅意境的錯亂顯相。生起錯亂顯相,是業的緣故;對悅意境生起想去的心,是貪欲的緣故。一旦有想去的貪,接著就會去了。由上可知,把投生處看成好地方,是業造成的;促使我們真正去到投生處,是貪欲造成的。

由於貪欲,心識會到達投生處,那個投生處有來世的身的近取因。由於接著會提到四大種,所以必須先說明,我認為地與地大種、水與水大種、火與火大種、風與風大種之間應該要做區別。

來自過去世的心識上有微細四大種,微細四大種與心識無可分離。來自前世的心識,與這輩子身的近取因結合之時,心的微細四大種與身的近取因上的四大種產生關係。最先產生關係的是風大種,接著是火大種,再來是水大種,最後是地大種。所謂產生關係就是兩者結合,而結合是靠著心識上的一種質,也就是業。由於業,使得心識上的四大種搖動;由於搖動,心識上的四大種便與身的近取因上的四大種結合。就像之前說過的,像膠水一樣、使身與心發生結合作用的是業。

粗分的四大種,一旦與和心識同在的細分四大種產生連結,心識與粗分四大種也就連結上了。所以,若造了不善業,存在於心識上的不善業的能力會影響微細四大種,透過微細四大種而影響粗分四大種,由此造成身體生病、長相醜陋等結果。以上說明存在於心識上的能力影響粗分身體的方式。雖然粗分身體的近取因基本上來自父母,但在說明它的變化方式,或說業如何發揮影響力時,若能把微細四大種加進去說明,就會變得非常清楚。

粗分四大種與細分四大種產生連結後,粗分四大種就能影響細分四大種,從而影響心識。例如,有命風病或心風病[註1]的患者,會因為喝茶等飲食的影響而心情不好。所謂心情是一種意識,喝茶影響意識的方式,就像剛才說的,由飲食影響粗分四大種,再由粗分四大種影響到細分四大種,從而影響心識。一旦有了連結,就會互相影響。

 

二、從生到未死之間,業與貪的作用


從出生開始到未死之間,身體產生的種種變化與業有很密切的關係。此外,貪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。例如,被人打或是誤食有害食物等,那時心裡會有「我慘了」或類似的擔心。那時雖說是在擔心「我」,但是被擔心的我是什麼?若要去指,能指的就只有身體。表相上看起來,我們在保護的是我,但事實上從生到未死之間,我們一直在守護的是身體。由於貪,所以才會一直去守護這個身體。在身心連結這件事上,業像是膠水,貪則是進一步把它們綁在一起的繩子。死亡則是膠水用完的時候;一旦膠水用完了,就不得不死了。
 

三、經論根據


以上,已清楚說明業與貪兩者如何合作的事蹟。然而,這些內容可能不容易從經論裡找到清楚的根據。那麼,剛才做的說明,是我自己創造的嗎?不是!這些說明都分別有經論根據。其中最困難的部份,是補充微細四大種在整個過程裡發揮的作用。

我曾看過一部經論說:「根會從前世到來世。」由此可知微細四大種的存在。既然根會從前世到來世,組成根的四大種一定也會跟著走,這是第一個理由。第二個理由是,我曾看過的另一部經論說:「根據密續經典,在微細風上有與之同在的微細四大種存在。」把這兩種說法合併起來看,由於似乎可以說經論裡有提到微細四大種存在,所以應可以說微細四大種存在。既然經論裡有這麼說,那就可以把這個理論補充進來,做為粗分四大種與心識的連結點;這樣一來便能清楚地解釋,業如何對身體造成影響,以及如何由身體變化而影響心識的變化。由上可知,這些說明雖然恐怕無法找到直接的經論根據,但還是有根據,不是我新創的。

把微細四大種放在上述整個理論架構中,有些細節還不夠清楚,必須再仔細想想。為了把這部份整理得更清楚,我需要再進一步學習才行。目前為止,對於這些說法與暫時的結論,我並不覺得滿意。要在內心生起十足的確認感,必須再多學一些密乘典籍才行。雖然主要的思惟重點,還是要放在顯乘典籍上,但在思惟時有些要處理的細節,恐怕只能從密乘典籍裡找到答案,其他地方大概找不到。

 

四、再論「微細四大種」


之前說過,我認為應該要區分火大種與火、水大種與水等等。舉一個很粗略的例子來說,「水裡有火」這句話似乎說不通,但「水裡有火大種」是合理的。以下從另一方面來討論這件事,但各位在聽的時候,要持保留的態度,因為這些內容還有待進一步觀察。

以水為例,水是由二個氫原子與一個氧原子組成;但在水形成之前,應該必須承許有水大種存在。雖然一般而言,佛法經典對於微塵方面的論述並不非常仔細,但還是有說過,四大種是基本的組成元素。所以,若在水形成之前四大種不存在,就必須承許有比四大種更微細的基本組成元素存在。當然,做這樣的承許也不是不可以,在現有的經論上,當然可以加上新的補充。

另一個思考的方向是,要形成水,的確需要二氫一氧,所以在二氫一氧尚未組合之前,的確是沒有水,但可以有水大種。不知這樣說是否合理?再者,若安立水大種存在,它應該是色法,不應該只模糊地說「它是一種能力,所以是不相應行法」。但若要說它是色法,要如何把這個觀點解釋清楚?我覺得這部份可以再進一步去觀擇。

※  摘要:
  • 從臨終到投生之間,業與貪的作用:①臨終時看到各種各樣的顯相,是業造成的影響。②隨著死亡的過程,心變到最微細後又朝粗分變化或說成辦中陰身,是貪欲的緣故;而成辦出不同的中陰身,是業的緣故。③把投生處看成好地方,是業造成的;促使我們真正去到投生處,是貪欲造成的。
  • 從生到未死之間,業與貪的作用:①在身心連結這件事上,業像是膠水,貪則是進一步把它們綁在一起的繩子。②從出生開始到未死之間,身體產生的種種變化與業有很密切的關係;從生到未死之間,由於貪,所以我們會一直去守護這個身體。



[1] 藏醫名詞。用現代的語言來說,或可譯為憂鬱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