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課-區分業果與暫時的因果

業果見地,認為造惡業會感苦果、造善業會感樂果的這種看法,是佛教徒共通的見地。只要有這種見地,就算沒有無我見地,仍然算是有佛教見地的人;若沒有這種見地,就算有無我見地,依舊屬於沒有佛教見地之人。有些人不談前後世與業果,只學習無我,便自稱是佛教徒,這些人聽我這樣說,也許會生氣吧!

有人說,剛才說的這種標準,是古人的看法,現代不一樣了。嗯!也許吧。以前的佛教徒,清一色都是為了獲得增上生、解脫與一切遍智而學佛;現代人學佛,有些人只想求今生心靈平靜,對於這樣的人,前後世與業果自然就是無需多管的閒事。

我認為,相信業果不容易,但曾經有一位外國人說,相信業果是很容易的事。問他為什麼覺得容易?他說:「今天我欺負某人,明後天他就會來報仇,或是因此發生一些不好的後果,例如名聲變壞等。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啊!」當然,他用這樣的例子為喻,從而對某部份的業果生起信心,對他而言不是壞事;但是他講的這種業果,並不是佛教經論說的業果道理。「一切安樂都是依於善業而來,依於善業只會產生樂果,不可能產生苦果」,這才是佛教講的業果道理;那位外國人的想法,完全只從今生的角度做解釋,這樣一來,「一切」二字就會說不通。例如,照他的說法,若造善業而感到疲累甚至生病,疲累與生病就成了善業的果。

佛教的業果見地認為,疲累與生病不是善業的果。那麼,造善業後身體感到疲累,要怎麼解釋呢?由於造善業的這個緣,使得身體感到疲累,造善業與身體疲累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,但不是佛教說的業果關係;再例如,偷竊得手後拿贓款去享樂,偷竊與享樂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,但不是佛教裡說的業果關係,否則業果道理就應該要說到「依於不善業會得樂果」的道理。姑且不論這個樂果的品質如何,反正就應該要說明依於不善業如何帶來樂果。但是,在業果道理中,不善業絕對不會帶來樂果,善業絕對不會帶來苦果。而眼前看似造惡業感樂果、造善業感苦果,只是暫時的緣造成的,不是佛教講的業果關係[註1]。

業果道理中的因果關係,與一般由暫時性的緣造成的因果關係,應該要區分清楚。那位外國人說相信業果很容易,因為他只從暫時性的緣考慮業果道理;我說相信業果很困難,則是從佛教經論的角度來看業果道理。這樣說來,雖然我與他的說法看似完全相反,但實際上不算敵對的兩方。
有一點要澄清的是,雖然業果關係與一般的因果關係有些不同,但並非完全無關。例如佛經裡說業果道理時也有講到,今生造善業有可能在今生就感樂果。雖然一般而言,今生造的善惡業,大多要到來世才會成熟,就像春天播的種,要到秋天才會成熟一樣;但是,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,今生造業,會在今生就成熟感果。

所謂特殊情況是什麼?對一般世間人來說,以自己的父母為對象,用打從心底討厭他們的心去傷害父母,或是以打從心底喜愛他們的心去善待父母,這種業會在這輩子就成熟感果[註2];對學法者來說,以自己的善知識為對象,以打從心底討厭他的心去毀謗師長,這種業有可能在這輩子就會成熟感果。從好的方面來說也是如此。當然,若在造業者身上沒有發生巨大的變化,就算感果,也會由於不明顯而難以察覺。

同樣地,以三寶為造惡業的對象,包括謗法、毀壞佛法、破壞僧眾間的合和,這些業有可能在今生就成熟感果。經典有這麼說,我們可以進一步去檢驗看看,以便幫助我們對於這個道理生起定解。若有很明顯的例子,我們可以花一點時間去追蹤這個人後來的遭遇,若結果與經典吻合,應該有助於我們相信經典裡說的內容。

※ 摘要:
  • 佛教講的業果道理是:一切安樂都是依於善業而來,依於善業只會產生樂果,不可能產生苦果。而眼前看似造惡業感樂果、造善業感苦果,只是暫時的緣造成的,不是佛教講的業果關係。
  • 業果見地是佛教徒共通的見地。若沒有業果見地,就算有無我見地,依舊屬於沒有佛教見地之人。

[註1] 可參考《四聖諦初探》第八講,老師曾詳說「一般的因果之理」與「業果之理」的不同處。

[註2] 《廣論》P139L2:「其中現法受者,謂即彼果現法成熟。《本地分》說此復有八:若由增上顧戀意樂,顧戀其身,財物諸有,造作不善,於現法受。若由增上不顧意樂,不顧彼等,作諸善法。如是若於諸有情所,增上損惱增上慈悲。又於三寶尊重等所,增上憎害,及於此所,增上淨信,勝解意樂。又於父母諸尊重等恩造之所,由增上品,酷暴背恩,所有意樂,所作不善,於現法受。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,於現法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