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士戒前行(三)持戒利益大

無論從什麼角度思考,都必須除我執、得解脫
 

若無法走上解脫道、消除我執,便會無止盡地在輪迴流轉。如此無盡流轉,就像之前說的,我們已一生又一生地無盡領受惡趣苦。同樣地,這個世界過去與現在大家公認的那些壞人,以及自己也認為很壞的那些壞人,其實我們早已多次是那樣的壞人;若依舊無法斷除煩惱,毫無自由地在輪迴中繼續流轉,則我們確定還會成為那樣的壞人,而且是百千萬億次,無邊無際次。這個世界壞到很有名、殺害數百萬人的那種人,或從佛法的角度來說,那種殺害數千數萬僧侶、想把佛法連根鏟除的那種人,他們是我們眼中很壞的人,然而,若沒有從輪迴解脫,一生又一生毫無自由地流轉,遇了緣,我們很確定也會成為那樣的壞人。只要還留在輪迴裡,我們確定會傷害無量有情。

就算在某些時候沒有傷害有情,例如,在投生地獄期間,我們會一劫又一劫地做不了任何利益有情的事 。在八個熱地獄中,壽命最短、受苦最少的是等活地獄。等活地獄的壽命是他們的五百年。他們的一年有三百六十天,他們的一天是人的九百萬年。所以,即使只投生等活地獄一天,相當於人間九百萬年之間完全無法利他,完全不能學法修行。從利他的角度思考,是這樣的。

若投生到無色界等,會在多劫之間完全無法利他;即使投生為欲界的人或天人,若投生為善良的人或天人,也許能做一點點利他之事,但由於自己缺乏斷除煩惱的經驗,對無我沒有經驗,沒有消除我執的經驗,沒有解脫的經驗,就不可能引導對方獲得解脫。我們能幫的忙,頂多只有暫時提供對方一點衣食等,無法安置他於解脫果位。

如果自己真的去努力學三學、修無我、消除我執,若能如此,一旦做到,則傷害一切有情的續流至此完全終止,再加上自己已有自由,不會有難以忍受的病苦等等,除非不想利他,若要利他,就能很自由地利他。不只如此,自己徹底離苦的經驗也能夠利他。總之,從自利的角度思考,必須消除我執、獲得解脫;從利他的角度思考,也必須消除我執、獲得解脫。

 

持戒大利益:證得無我,必須依戒


既然必須消除我執、獲得解脫,就像之前說過的,成辦解脫的唯一方法是修證無我慧。然而,要證得無我,經典說要依賴戒。「智慧如眼」是眾所周知的說法,但在佛經《具淨戒經[註1]》則說到「戒律如眼」。經中說:「如同無眼不見色,若無戒則不見法。」就像若沒有眼睛就見不到色一樣,若沒有戒律就看不到法性,看不到事實。又說「戒為諸法所生基」,戒是世出世間一切功德的基礎,若沒有戒,就無法生起任何功德。

文中說的「戒律如眼」,要如何理解呢?以我來說,由於我的妄念分別很重,所以花了很多時間研究不少議題,包括無我與業果,這是佛教的二見地。研究無我時,由於學過多年經論,我可以提出很多理由成立「無我」,至於「有我」不但沒有理由,別人提出的理由,顯然也不究竟。雖然能說出很多無我的理由,但我的內心底層很難去想「事實上無」、「無諦實」。同樣地,那些認為「沒有業果」的理由,認為造惡業不會投生惡趣,造惡業不會受苦,他們提出的理由,在我看來都不合理、不究竟、沒有意義,他們提出的理由都不是理由,而且說穿了其實只是他們不相信、不想同意而已;要成立「業果道理為真」,我也得到了相當多的理由,但是,要我打從內心信解業果,完全肯定地說「業果的確是真的」卻很困難。

為什麼我會這樣?有一天,我思考這件事,想到了幾個原因。其中一個原因是,剛才說到,我講給別人聽以及自己觀擇時,覺得業果道理是真的,事實上不是諦實成立,在這兩件事情上,我講得很多,而且很強調;但是我平常的、俱生的心中,很難生起「無諦實」與「業果道理為真」的想法,之所以會如此,與我平常內心的習慣有很大的關係。

我平常的心,有著什麼樣的習慣呢?對於「別人說的」、「大眾說的」,我把它們當成真的並且相信,對於大眾的習俗、普遍的做法,我信賴並照著去做。同樣地,自己俱生心上顯現了什麼,我都相信並且跟著走,我有這種習慣。我有「跟著自己的感覺、跟著大眾的說法走」的習慣,沒有「在研究之後跟著事實走」的習慣。

即使不談無我、業果這些較深的佛法道理,只談我們平常內心的運作。我認為,必須設法不跟著欲望走,不跟著感覺走,而是跟著事實走。要習慣依於必要性、理由、事實而走。無論說是跟著理由走,或說跟著事實走,總之,必須設法養成這種習慣。而養成這樣的習慣,稱為持戒。這是為什麼一般來說,戒律的不相順品是破戒,但《解深密經》說到戒律的不相順品時說「隨自欲望」。生起什麼欲望就去做,包括生起想說壞話的欲望就去說壞話,想走就走,想留就留,想說就說,欲望想做什麼就照著做,完全不思考可不可做、該不該做,完全沒規矩。就像平常有句話說「想什麼就做什麼,一點規矩也沒有」的那樣。

但不要這樣。由於我們是凡夫,所以會生起各種各樣的欲望,但不要跟著這些欲望走,不要受它們控制。生起了某個欲望,要先去想:它是有益的嗎?它是有道理的嗎?去觀察。經過觀察後,若它是有道理的,是有益的,就以身口意三門去實踐;若是沒道理、沒益處的,就算生起想做的欲望也不要跟隨。這樣做,才是在持戒。觀察自己的身口意三門,看到某事對自他有益之後才去做,這種人稱為智者。龍樹菩薩是這麼說的[註2],而所謂持戒正是如此。

就像剛才說的,若有這種習慣,以無我來說,若沒看到理由就算了,只要看到理由,這理由就能入心。而要看到理由就必須學習,必須學習那些確立無我的經論,一旦透過學習、知道理由之後,就不會像我這樣吊在中間。由於已建立了「聽從理由」的習慣,那些理由就會入你的心,凡你知道的,就都能夠很準確、很有力地影響你。否則,雖然知道道理,但它們都沒有力量,不鋒利。雖然有理由,但那些理由都是沒有開刃的刀。講到這裡,再回頭看《具淨戒經》說的「若無戒則不見法」。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,若沒有受戒就無法看到法性,而是若沒有持戒就無法看到法性;若有持戒,就能容易地見到法性。

至於「若不持戒,就無法生起具量的定」,大家應該比較熟悉。若未生起具量的定,就算有證得無我,也無法生起緣無我的毗缽舍那,這樣一來,就無法現證無我。若沒有現證無我,煩惱與我執頂多只能稍微減弱,無法根除。由此可知,戒定慧三者之中,戒是基礎,依戒而生定,依定而生慧。無始以來我們一直在輪迴中流轉,想要從中脫離,要走的道路是增上三學──結合證無我慧的三學,或說為了消除我執而學的三學。不是一般的三學。若是一般的三學,一般的外道也會有。這樣的增上三學,稱之為法。

今天解釋的「若無戒則不見法」,去年你們學六度時我想要說,但那時身體不舒服,沒有好好講,今天就一併講。

 最後附上龍樹菩薩《寶鬘論》的偈頌「由癡貪瞋怖,而能不壞法,當知是有信,吉祥樂名器。已能熟簡擇,身口意三業,恒利益自他,說為有智人。」第二首的意思剛才說了;第一首的意思是,就算生起很強的貪,一旦與法相違,一旦沒有必要性與理由就不跟隨;就算生起很強的瞋也不跟隨;就算生起很強的畏懼,一旦與法相違,一旦沒有必要性與理由就不跟隨;就算有癡,也不做與法相違之事,這樣的人即是所謂具信者,這是對業果生信的量(標準)。生起這樣的信,便是能得解脫與一切遍智之器,是能得解脫與一切遍智的基礎。

…2024.9.22


[註1] 「如同無眼不見色,若無戒則不見法;如同無足不能行,若無戒則不得脫;如同妙瓶珍寶皿,戒為諸法所生基。」

[註2] 《寶鬘論》:「已能熟簡擇,身口意三業,恒利益自他,說為有智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