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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課-「依於六界而安立」的桌子喻
(補特伽羅)依於六界而安立,如馬車。以下,我以「桌子」替代馬車為喻來說明。一般而言,什麼桌子都可以,但用能拆解、組裝的桌子解釋可能更容易了解。這種桌子有四隻桌腳與一張桌板,要拆也可以拆,要組也可以組,很方便攜帶。總之,四隻桌腳與一張桌板,依於這五個支分聚合而安立為桌子,(補特伽羅)也是如此。以下是解釋。
「這是桌子」,我們會這樣說,也會在這樣的認識中,說「把物品放在桌子上」、「桌子是某某材料製成的」……之類的話。然而,這被稱為「桌子」的,它的實況又是如何呢?觀察對境的情況,(發現)五個支分與聚合都不是桌子,在它們之外也沒有桌子,所以桌子在事實上是沒有的。
對於以上這些描述,有些初學空性的人能夠複述說:「大家稱這個為桌子,但第一隻桌腳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;第二隻桌腳也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……桌板也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。都拿走了,現在也沒有桌子了。」有些人可能會這樣解釋空性,但這與無常很像。「桌子不是第一隻桌腳,把它拿走,第二隻桌腳也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……最後只剩桌板,也把它拿走,而後說『你看,沒有桌子』。」(整個過程展示了)在拆解後成為無,其實只像在說桌子是無常。這不是對空性的理解,而且要理解它(桌子是無常)也很容易。
但現在我在說的(沒有桌子),並不是在說桌子拆解之後;而是桌子就在面前,在正看著桌子的此時,桌子在事實上是沒有的,所以是我們弄錯了。我們現在就可以用現量證得「桌子消失後沒有桌子」,但這樣並沒有現證空性。
一般而言,用某種說法來說,知道「桌子的腳不是桌子」很容易;同樣地,知道「手不是我」、「頭不是我」、「身體不是我」也很容易;但從另一方面來看,它卻是很難知道的事。在嘴上說很容易,要這樣想很困難;要這樣想很容易,但要打從心底這樣想很困難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
在我們的心裡,應該沒有「這手是我」的想法,應該沒有這種俱生心,任何人都沒有。雖然沒有這種想法,但又似乎有「這手是我」的感覺。這麼說的理由是,別人碰這手時,我們心裡馬上會有「碰到我」的想法;別人碰桌子時,我們不會有「碰到我」的想法;別人碰到他的手時,我們不會有「碰到我」的想法。所以,(在我們的想法裡)他的手與我是分開的,桌子與我是分開的,但碰到這隻手時會說「碰到我」,表示我們並沒有「這隻手與我是分開的」這種想法,「這隻手」與「我」似乎是一樣的,這樣說來,「這隻手」似乎是「我」的樣子,會有這種力量(影響)。所以很難真正打從心底、乾乾淨淨地有「這隻手不是我」的想法。若真是如此,就必須很認真地想一想:「這隻手,到底是不是我?」做出一個乾淨的決定。
同樣地,桌子也是如此。不過,我覺得桌子對我們來說可能會比較容易,因為我們在這方面的習氣稍弱一點。為了讓這個概念更清楚,以一張組合式的桌子為例說明。先把桌子拆開來放一邊。在某棟房子裡,有一張組合式桌子的四隻腳和一張桌板,現在這些支分被拆開來放在一邊。此時這房子裡有桌子嗎?沒有。這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的事。接著,把這些支分組合在一起,此時房子裡有桌子,這也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的事。
剛才說的「有桌子」與「沒有桌子」,是以我們的看見為基準而做出的結論。若以所看見的為基準,剛才說的結論都沒有錯。組合之後有桌子,有看到桌子;拆掉之後沒有桌子,沒有看到桌子。根據「有沒有看到」來說,可以很明確地做出以上這些結論。但現在我們在談的不是有沒有看到,因為看到不一定在事實上有,這種例子很多。我們眼睛看到或心裡想到的,事實上不一定都存在。我們想著「這是這、那是那」,但事實上不一定就是如此。就算親眼看到,也不表示在事實上一定存在;親耳聽到,也不表示它就是真的。
最開始(做這些思惟)時,感到很困難的一個原因,是我們心裡有很強的「凡是我看到的,似乎就應該是真的」這種執取,不只講空性時是如此,所有的事都是這樣。所以聖座平常會說:「我執與我愛執兩者互相幫助。」其中,對於「若沒有我執,就不會有我愛執」,大家比較常聽到,也有很多人解釋其中的道理,主要(的理由)是若連所謂的我都沒有可指陳處,也就沒有可保護、可珍愛的我了。但對於「若沒有我愛執,就不會有我執」這句話,要怎麼解釋呢?
「由於我愛執而生起我執」、「我愛執有助於生起我執」的意思也許是以下這樣。我們的心裡有「凡是我看到的,就應該是真的」這種想法,因為我們把「我」看得很重;而他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,因為他有可能是錯的。別的就不講了,就算是佛說的也不一定是真的。我們這種執取的力量很強,佛陀講得再多,我們也不會覺得他講的是真的;相反地,我們內心最強的一種想法是「只要是我看到的,就一定是真的」,我愛執太強就會這樣。受到這種想法的影響,就算用多少理由介紹「它不是事實」,我們心裡還是會覺得它是事實,因為我們看見了。「凡是看見了就應該是真的」這種想法對我們的影響力一直在。
所以在道次第一開始就提醒我們「看到善知識的過失,善知識不一定有過失」,從這裡開始鍛鍊;而後,雖然我們想著「我會一直活著」,但是事實上不能一直活著,因為死亡無常。之後有很多的內容都在練習「顯相不一定是真的」。一個大量受過這方面訓練的人,若不知道理由就算了,一旦知道理由,這理由馬上就能影響他的心。有人說這些(道次第的內容)都是學習空性的前行,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釋這種說法,而我認為其中一個理由,可能可以從這個方面去解釋。
不要講太多,總之是這樣。
所以,現在我們在談的不是「我有沒有看見」,就算我有看見,事實上也不一定有;若事實上有,也不表示我一定能看見。現在在問的問題是,我看見桌子,我也說「桌子」,但事實上有桌子嗎?在討論這個題目時,必須把「有沒有看到」一事先放在旁邊(不去管它)。若一直把「有沒有看見」帶在心裡去討論這個問題,雖然看起來在觀擇,但其實並沒有什麼要觀擇的。因為若問「有沒有看見」,你明明看見,桌子組合起來就看到了桌子,桌子未組合之前就看不到桌子,你已經做出結論,又有什麼好觀擇的呢?
所以,先把「有沒有看到」放在一邊,必須如此的原因剛才說過,看到的不一定都是事實,由於不一定是事實,所以現在雖然有看到桌子,但事實上可能沒有桌子,我有可能看錯。(聽到這裡,)我們心裡馬上會說:「怎麼可能?我們全都看到桌子了。」但我們可能全都弄錯啊!只是嘴上說「我們全部」,但如果你的左右有五、六個人,所謂的「全部」也就只是五、六個人而已,但你說「我們全都看到了」,而我們有可能全都弄錯。
總之,由於有這種問題,所以才說要先把「有沒有看到」放在一邊。把桌子的支分都拆開、放在一邊,此時雖然沒看到桌子,但到底有沒有桌子?能不能夠確定沒有桌子?如果能,那是怎麼確定的?以木桌為例來說,看一下,這裡有幾塊木頭?五塊,一塊桌板、四隻桌腳,就只有五塊木頭而已。這些木頭不是桌子,除了這些木頭之外又沒有別的。這些木頭不是桌子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;除了這五個支分,沒有其他的木頭,也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的。基於這個理由,所以我們可以做出「這裡沒有桌子」的結論,知道事實上沒有桌子。做出這個結論並不是基於沒有看到,(而是透過理由分析。)若只是因為沒看到桌子而說沒有桌子,這個結論不需要靠理路去成立,直接就可以知道。
剛才透過理由,做出了「現在事實上沒有桌子」的結論。剛才這片木板被放在地上,那時它不是桌子;把它抬高時,它是桌子嗎?不是,它仍是本來的木板。然後,在這一片被抬高的木板底下,接上一隻木頭,此時這片木板是不是桌子?不是。這隻被拿過來接在木板下方的木頭,此時變成桌子了嗎?沒有。再拿另一隻木頭接上去,此時它(木板、前一隻木頭、這一隻木頭)變成桌子了嗎?沒有。就像這樣,即使在這五個支分聚合的時候,每一個支分也都不是桌子,我們可以透過經驗做出這樣的決斷,不需要請問佛陀,也不必請問大智者,我們自己就可以做出決定。這五個支分在聚合之前與聚合之後並沒有不同,每一個支分都不是桌子,這是我們可以確認的事。同樣地,這五個支分拆下來放在旁邊時,那時它們有聚在一起,是一個聚合,那時這聚合不是桌子;在組合之後,它們也是聚合在一起,而這個聚合也不是桌子。從另一方面來說,「聚合」只是我們在嘴上的說法,若要去指,無法指出什麼是聚合。
再者,除了這五個支分之外,其他什麼都沒有,這也是可以確定的。就像剛才說的,除了這五個支分之外就沒有別的,當它們組合在一起的時候,難道所謂的「桌子」就突然從別的地方跑來嗎?沒有。把五個支分拆開放在一起,也就只有這五個支分;把它們組合在一起,也只有這五個支分;把它們歪歪斜斜地組在一起,也是只有這五個支分。就只有這五個而已,沒有別的。透過這個方式可知事實上沒有桌子,可以俐落地做出這個結論。
一旦做出這個結論,就可以用同樣的理路,換到別的例子上,例如換到「人」去想,以某個人為例去想,或是以「我」為例去想。有些人覺得想「我」較容易,有些人覺得想「我」比較難。例如,以我來說,可以去思考「圖滇悲桑」,(這樣想的時候)「我」已經被包括在裡面了。圖滇悲桑在事實上是沒有的,所以你們覺得自己在聽圖滇悲桑講法,是弄錯了喔,事實上並沒有說法者圖滇悲桑啊!哈哈。
「這是桌子」,我們會這樣說,也會在這樣的認識中,說「把物品放在桌子上」、「桌子是某某材料製成的」……之類的話。然而,這被稱為「桌子」的,它的實況又是如何呢?觀察對境的情況,(發現)五個支分與聚合都不是桌子,在它們之外也沒有桌子,所以桌子在事實上是沒有的。
對於以上這些描述,有些初學空性的人能夠複述說:「大家稱這個為桌子,但第一隻桌腳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;第二隻桌腳也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……桌板也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。都拿走了,現在也沒有桌子了。」有些人可能會這樣解釋空性,但這與無常很像。「桌子不是第一隻桌腳,把它拿走,第二隻桌腳也不是桌子,把它拿走……最後只剩桌板,也把它拿走,而後說『你看,沒有桌子』。」(整個過程展示了)在拆解後成為無,其實只像在說桌子是無常。這不是對空性的理解,而且要理解它(桌子是無常)也很容易。
但現在我在說的(沒有桌子),並不是在說桌子拆解之後;而是桌子就在面前,在正看著桌子的此時,桌子在事實上是沒有的,所以是我們弄錯了。我們現在就可以用現量證得「桌子消失後沒有桌子」,但這樣並沒有現證空性。
一般而言,用某種說法來說,知道「桌子的腳不是桌子」很容易;同樣地,知道「手不是我」、「頭不是我」、「身體不是我」也很容易;但從另一方面來看,它卻是很難知道的事。在嘴上說很容易,要這樣想很困難;要這樣想很容易,但要打從心底這樣想很困難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
在我們的心裡,應該沒有「這手是我」的想法,應該沒有這種俱生心,任何人都沒有。雖然沒有這種想法,但又似乎有「這手是我」的感覺。這麼說的理由是,別人碰這手時,我們心裡馬上會有「碰到我」的想法;別人碰桌子時,我們不會有「碰到我」的想法;別人碰到他的手時,我們不會有「碰到我」的想法。所以,(在我們的想法裡)他的手與我是分開的,桌子與我是分開的,但碰到這隻手時會說「碰到我」,表示我們並沒有「這隻手與我是分開的」這種想法,「這隻手」與「我」似乎是一樣的,這樣說來,「這隻手」似乎是「我」的樣子,會有這種力量(影響)。所以很難真正打從心底、乾乾淨淨地有「這隻手不是我」的想法。若真是如此,就必須很認真地想一想:「這隻手,到底是不是我?」做出一個乾淨的決定。
同樣地,桌子也是如此。不過,我覺得桌子對我們來說可能會比較容易,因為我們在這方面的習氣稍弱一點。為了讓這個概念更清楚,以一張組合式的桌子為例說明。先把桌子拆開來放一邊。在某棟房子裡,有一張組合式桌子的四隻腳和一張桌板,現在這些支分被拆開來放在一邊。此時這房子裡有桌子嗎?沒有。這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的事。接著,把這些支分組合在一起,此時房子裡有桌子,這也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的事。
剛才說的「有桌子」與「沒有桌子」,是以我們的看見為基準而做出的結論。若以所看見的為基準,剛才說的結論都沒有錯。組合之後有桌子,有看到桌子;拆掉之後沒有桌子,沒有看到桌子。根據「有沒有看到」來說,可以很明確地做出以上這些結論。但現在我們在談的不是有沒有看到,因為看到不一定在事實上有,這種例子很多。我們眼睛看到或心裡想到的,事實上不一定都存在。我們想著「這是這、那是那」,但事實上不一定就是如此。就算親眼看到,也不表示在事實上一定存在;親耳聽到,也不表示它就是真的。
最開始(做這些思惟)時,感到很困難的一個原因,是我們心裡有很強的「凡是我看到的,似乎就應該是真的」這種執取,不只講空性時是如此,所有的事都是這樣。所以聖座平常會說:「我執與我愛執兩者互相幫助。」其中,對於「若沒有我執,就不會有我愛執」,大家比較常聽到,也有很多人解釋其中的道理,主要(的理由)是若連所謂的我都沒有可指陳處,也就沒有可保護、可珍愛的我了。但對於「若沒有我愛執,就不會有我執」這句話,要怎麼解釋呢?
「由於我愛執而生起我執」、「我愛執有助於生起我執」的意思也許是以下這樣。我們的心裡有「凡是我看到的,就應該是真的」這種想法,因為我們把「我」看得很重;而他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,因為他有可能是錯的。別的就不講了,就算是佛說的也不一定是真的。我們這種執取的力量很強,佛陀講得再多,我們也不會覺得他講的是真的;相反地,我們內心最強的一種想法是「只要是我看到的,就一定是真的」,我愛執太強就會這樣。受到這種想法的影響,就算用多少理由介紹「它不是事實」,我們心裡還是會覺得它是事實,因為我們看見了。「凡是看見了就應該是真的」這種想法對我們的影響力一直在。
所以在道次第一開始就提醒我們「看到善知識的過失,善知識不一定有過失」,從這裡開始鍛鍊;而後,雖然我們想著「我會一直活著」,但是事實上不能一直活著,因為死亡無常。之後有很多的內容都在練習「顯相不一定是真的」。一個大量受過這方面訓練的人,若不知道理由就算了,一旦知道理由,這理由馬上就能影響他的心。有人說這些(道次第的內容)都是學習空性的前行,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釋這種說法,而我認為其中一個理由,可能可以從這個方面去解釋。
不要講太多,總之是這樣。
所以,現在我們在談的不是「我有沒有看見」,就算我有看見,事實上也不一定有;若事實上有,也不表示我一定能看見。現在在問的問題是,我看見桌子,我也說「桌子」,但事實上有桌子嗎?在討論這個題目時,必須把「有沒有看到」一事先放在旁邊(不去管它)。若一直把「有沒有看見」帶在心裡去討論這個問題,雖然看起來在觀擇,但其實並沒有什麼要觀擇的。因為若問「有沒有看見」,你明明看見,桌子組合起來就看到了桌子,桌子未組合之前就看不到桌子,你已經做出結論,又有什麼好觀擇的呢?
所以,先把「有沒有看到」放在一邊,必須如此的原因剛才說過,看到的不一定都是事實,由於不一定是事實,所以現在雖然有看到桌子,但事實上可能沒有桌子,我有可能看錯。(聽到這裡,)我們心裡馬上會說:「怎麼可能?我們全都看到桌子了。」但我們可能全都弄錯啊!只是嘴上說「我們全部」,但如果你的左右有五、六個人,所謂的「全部」也就只是五、六個人而已,但你說「我們全都看到了」,而我們有可能全都弄錯。
總之,由於有這種問題,所以才說要先把「有沒有看到」放在一邊。把桌子的支分都拆開、放在一邊,此時雖然沒看到桌子,但到底有沒有桌子?能不能夠確定沒有桌子?如果能,那是怎麼確定的?以木桌為例來說,看一下,這裡有幾塊木頭?五塊,一塊桌板、四隻桌腳,就只有五塊木頭而已。這些木頭不是桌子,除了這些木頭之外又沒有別的。這些木頭不是桌子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;除了這五個支分,沒有其他的木頭,也是我們可以用現量證得的。基於這個理由,所以我們可以做出「這裡沒有桌子」的結論,知道事實上沒有桌子。做出這個結論並不是基於沒有看到,(而是透過理由分析。)若只是因為沒看到桌子而說沒有桌子,這個結論不需要靠理路去成立,直接就可以知道。
剛才透過理由,做出了「現在事實上沒有桌子」的結論。剛才這片木板被放在地上,那時它不是桌子;把它抬高時,它是桌子嗎?不是,它仍是本來的木板。然後,在這一片被抬高的木板底下,接上一隻木頭,此時這片木板是不是桌子?不是。這隻被拿過來接在木板下方的木頭,此時變成桌子了嗎?沒有。再拿另一隻木頭接上去,此時它(木板、前一隻木頭、這一隻木頭)變成桌子了嗎?沒有。就像這樣,即使在這五個支分聚合的時候,每一個支分也都不是桌子,我們可以透過經驗做出這樣的決斷,不需要請問佛陀,也不必請問大智者,我們自己就可以做出決定。這五個支分在聚合之前與聚合之後並沒有不同,每一個支分都不是桌子,這是我們可以確認的事。同樣地,這五個支分拆下來放在旁邊時,那時它們有聚在一起,是一個聚合,那時這聚合不是桌子;在組合之後,它們也是聚合在一起,而這個聚合也不是桌子。從另一方面來說,「聚合」只是我們在嘴上的說法,若要去指,無法指出什麼是聚合。
再者,除了這五個支分之外,其他什麼都沒有,這也是可以確定的。就像剛才說的,除了這五個支分之外就沒有別的,當它們組合在一起的時候,難道所謂的「桌子」就突然從別的地方跑來嗎?沒有。把五個支分拆開放在一起,也就只有這五個支分;把它們組合在一起,也只有這五個支分;把它們歪歪斜斜地組在一起,也是只有這五個支分。就只有這五個而已,沒有別的。透過這個方式可知事實上沒有桌子,可以俐落地做出這個結論。
一旦做出這個結論,就可以用同樣的理路,換到別的例子上,例如換到「人」去想,以某個人為例去想,或是以「我」為例去想。有些人覺得想「我」較容易,有些人覺得想「我」比較難。例如,以我來說,可以去思考「圖滇悲桑」,(這樣想的時候)「我」已經被包括在裡面了。圖滇悲桑在事實上是沒有的,所以你們覺得自己在聽圖滇悲桑講法,是弄錯了喔,事實上並沒有說法者圖滇悲桑啊!哈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