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課-【集諦】是否有我(六)觀修練習

練習觀修「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
 

若這種「能獨立的我」或說「實質有的我」,不只在我們的心上存在,而且事實上也存在的話,會有什麼過失?這是要去研究的。

所謂「這樣的我如果存在」,大家明白意思嗎?之前提過,在講「我來自前世」、「我要去後世」、「我在這裡」、「我有學問」這些話時,似乎有個共通的可以指陳之處。若這種能獨立的我事實上存在,那麼,它是在蘊體之外而有,還是與蘊體為一而有?它與蘊體是一樣的,還是不一樣的?

若與蘊體是一,那麼,因為蘊體是剎那變化的,前前不是後後,這樣一來,就沒有辦法說「我以前這樣做,我後來也這樣做」。因此,這種能獨立的我,它不會與蘊體是一,因為蘊體是無常的。

若與蘊體是異,在蘊體之外另有一個能獨立的我存在,那麼,當身、心等都排除之後,你就必須還要能指出那個我在哪裡。但是,我們沒有辦法在蘊體之外另外找到一個能獨立的我,在身體裡去找,或是在心識上去找,也都無法指出。

平常有人會說,那個可以指出我的所在之處是心識。不過,「心識」只是一個安立的名字,其中還有很多不同的分類,如貪、瞋、執瓶分別心、執常分別心、執無常分別心……等很多。同樣地,「身體」也是一個安立的名字,把它所屬的支分一一點出,看看哪個是我?沒有,沒有你可以指的地方。連身心都是如此,在身心之外的其他者就更是如此了,例如指著桌子說是我,這不是很荒謬嗎?這樣說來,排除了蘊體,你無法指陳出哪裡是我;若我在蘊體之外,就必須要能指出來才行,但指不出來。

透過思惟「這種能獨立的我,與蘊體既非一、又非異」,接著就要引導出「因此,這種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的想法。在內心這樣想後,就要安住在「不存在(沒有)」這樣的想法上,如此去修止。

如果開始時想「這種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,心安住在這種想法一下子後,腦子裡就一片空白,什麼都沒想,這樣不行,因為你的所緣已經掉了。也就是說,剛才我們按照思惟次第想到後來,生起一剎那「這種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的想法,接著要安住在這樣的想法上;但在第二剎那,若你心裡變得空空的,什麼都沒有想,這樣不行。此時,初學者要回頭按照剛才的步驟,思惟「這樣的我到底有沒有?若說有,這是不行的,因為有如此如此的過失」,思惟這些過失後,然後再做出「所以這種能獨立的我並不存在」這個結論,而後再安住在這個想法上。要用這樣的方法,漸漸拉長能安住的時間。否則,若一開始就想要長時安住在這種想法上,但事實上自己的心已經跑掉卻沒有察覺。

做這個思惟時,若你人在外頭,要知道自己的念頭跑掉其實很容易,因為你本來想「這種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,然後看到瓶想瓶,看到柱想柱,很容易就知道自己的心跑掉了;但如果你並沒有在外面,而是刻意思惟這件事,可是,你只想著「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一秒鐘,下一秒內心裡就變得空空的,什麼都沒有在想,但若沒有小心觀察,你會無法馬上發現。總之,要一再安住在「這種能獨立的我不存在」的想法,反覆操作。然後,離開安住的狀態或暫停這個練習之時,再看看所謂的我到底是什麼。我走、我站、我跟別人說話……等等的這個「我」是什麼?此時,你要去思惟施設有,去想「這個我,只是透過內心安立的方式存在而已,只是施設有」。必須這樣去思惟。

 

練習辨識自心上的「能獨立的我」


在俱生心上,我們打從心底有執這種「能獨立的我」。怎麼說呢?例如,若我的身體與別的身體交換,一旦換過去了,我會覺得本來的身體換人管了。在這種想法中,似乎就有一個能獨立的我,內心會有這樣的顯現。

若有人說:「不是這樣的,是我的心在說『我換身體』。」但我們也會說「我換我的心」,如果心是可以換的,也是會有要換的想法;或是「我改變我的心」,把我的壞心丟掉,修改成好的心。從這裡就可以看出,我們想的「我」並不是「只是身心」,在身心之外,還另有一個能獨立的我的存在。

我們內心深處覺得有一個能獨立的我,否則,若我們內心深處有「所謂的我,只是依於身心安立出來的而已,它並不另存在於身心之外」這種想法,認為所謂的「我」無法用能獨立的方式辨識出來,就不可能出現「我換我的身體」這種話,因為我們不會講「我把我換了」這種話。由上可知,在我們的俱生心上有這種認為我是能獨立的看法。要辨識出自己的俱生心上有這種看法,然後以正理確立這種我根本不存在。

如果覺得實質有、施設有這些概念很複雜,就只要想「非離開蘊體之外而有」、「離開了蘊體,就沒有可指陳處」、「與蘊體並非體性相異」,即使只是這樣去修,都會很有幫助。如果「我」異於蘊體之外而有,就像剛才講的,把身與心排除之後,必須還能指出什麼是我,但這是做不到的,只要去尋找就會知道找不到、指不出來。

同樣地,若說「我」異於蘊體之外而有,例如我說「在我的這個手之外,另有一個我存在」,有人說,在俱生心上並沒有這種想法,但從一種顯現方式來說,又很像是有的樣子。有時別人碰到我的手,我會說「你碰到我了」,這時又好像是覺得,我並沒有另外存在於我的手之外的樣子;但有時,我們也會說「我的手不要算了」、「我要換掉我的手」,在這裡情況下,我與我的手似乎又是分開的。總之,如果我的手與我是分開的,那麼,碰到我的手,就不應該說碰到我。如果我與我的手是分開的,但碰到我的手可以說碰到我,那也應該可以說「碰到你」、「碰到他」,為何碰到我的手不會說碰到你?是因為我的手與你是分開的,同樣地,我的手與我若是分開的,碰到我的手也應該不可以說是碰到我啊!

一般來說,俱生我執與名言的心,有點難以清楚區分;但若在生起很強的煩惱時去看,由於那時的我執很強,比較容易知道俱生我執與名言的心不同之處,那時自己去想一想就會知道。例如一般而言「碰到我」在名言上是有,的確是碰到我了,也有量識。但在平常,要把它與我執分開並不容易。生起很強的貪、瞋時,結合那個讓你生起貪瞋的對象去思惟,會比較容易清楚看到內在的顯現方式不太一樣。當你很討厭的一個人,平常一想到他你就覺得很生氣的人,他若碰到你,在你想著「碰到我了」,那時內心的顯現方式是什麼,去看,就會了解不只是名言,而是能獨立的我的顯現方式是怎麼一回事。

同樣地,一個你很貪愛的對象碰到你,你心裡想著「碰到我了」,那時也會有不同的顯現方式。無論事實上那個人有沒有碰到你,或者其實是你誤會了,內心的反應都一樣。例如,你以為在旁邊碰到你的人是那個仇人,但其實那個人碰你一下就走了,現在碰你的是另一人或是自己的朋友,他在碰你,但你心裡以為仍是那個仇人碰你,此時你心裡想的「混蛋,碰到我了」的那種顯現方式是一樣的。在他真的碰到你,以及其實是別人碰到你,你的那種顯現方式,都是由分別妄念增益而產生的,與事實如何沒有關係。從這個例子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了。

再進一步想,其實只是說了「碰到我」而已,去看的話其實碰到的只是蘊體,只是身體,只是手,只是皮,就只是這樣而已,在這之外沒有其他被碰的地方,若能做出「除此之外根本沒有其他的被碰之處」這樣的確認,只是依於碰到了這個碰觸處而安立為碰到我而已,並沒有另一個不同的可以被指陳為我者被碰到了。事實是這樣,但內心裡的顯現不是這樣,你覺得被碰到的「我」是一個很實在、具體的我,但根本沒有這樣的我。在那樣的時刻裡,比較容易清楚地辨識。
即使只是對粗分無我有一點理解,就會開始知道平常我們心裡一直想的那種我,那樣的我執原來是錯亂識。在討論「我執是否錯亂?我執是否能消除?」這些話時,若不能認識到我執是錯亂識,即使只是很粗的認識,那些話都是空話,就跟對著虛空講話一樣。內心對有法一點概念都沒有,又要怎麼討論?

雖然在開始時只有粗分的理解,但必須對粗分無我的道理有整體的認識,之後才能稍微有能力推測什麼是細分無我;若連粗分的認識也沒有,根本無法推測細分無我是什麼。

為什麼我們會有這種俱生我執?因為串習的緣故。講著「我的手」、「我的腳」、「我的心」時,我似乎另存於身心之外,而且顯現為能獨立的樣子,為什麼會這樣?是由於串習造成的。若不是所遮,只是名言,那就只是由於需要這樣用詞,而用了這些名言。除非某人一出生後就昏迷,那又是另一種情況;只要心識參與了工作,就會有「我的身」、「我的心」這種論述。因為要加上名言符號,心就會有這些不同的說法。若是問「為何會有這種能獨立的我的顯現」,是因為串習。這種串習是何時開始的?無始。對於「無始」的這個觀點,從理路去抉擇的確是這個結論,但若只是直接這樣想,心裡有時會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。會一直想問「何時開始的?習慣是從何時養成的?」。

※  摘要:
  • 若這種能獨立的我事實上存在,那麼,它是在蘊體之外而有,還是與蘊體為一而有?它與蘊體是一樣的,還是不一樣的?
  • 在俱生心上,我們打從心底有執「能獨立的我」。怎麼說呢?例如,若我的身體與別的身體交換,一旦換過去了,我會覺得本來的身體換人管了。如果心是可以換的,也是會有要換的想法。從這裡就可以看出,我們想的「我」並不是「只是身心」,在身心之外,還另有一個能獨立的我的存在。
  • 一般來說,俱生我執與名言的心,有點難以清楚區分;但若在生起很強的煩惱時去看,由於那時的我執很強,比較容易知道俱生我執與名言的心不同之處,那時自己去想一想就會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