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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課-【滅諦】苦能除(四)核心理路
請看《釋量論》的這兩句偈頌「彼非堅固性,因有礙等故」,這是成立解脫最核心的理路。要了解這句話的意思,這門課從頭開始講的內容,心裡必須都有才行;若這些內容沒有完整地在大家的心裡,就會不懂這兩句話要表達的意義。「彼」指有漏近取蘊、輪迴、輪迴苦、行苦,亦即之前談的苦諦。「堅固性」指的是其續流無法遮止。「非」的意思是並非如此,苦諦並非無法中斷其續流,苦諦的續流是可以斷除的。理由是「因有礙等故」。這種苦的因是我執,說我執是這種苦的因的理由是,若有我執就有這種苦,若沒有我執就不會有這種苦。這種苦的因「我執」是有阻礙的。
若不認識苦諦,無論是說行苦,或說「由於生而產生苦」,若對它們不了解,就無法知道「彼」的意思;要知道苦諦的續流能斷,知道苦諦並非相續不斷、恆常存在的自性,因為它的因是我執,要理解以上這段話,必須知道使得我們在輪迴流轉的根本是我執,亦即必須知道集諦流轉次第,否則無法理解「因」這個字;而要理解「因有礙等」,亦即明白「因--我執--是能被障礙的」,必須明白我之所以無的道理,至少要明白我之所以異於蘊體空(我與蘊體相異空)的道理,明白我之所以不成立為我的道理,否則無法了解「我執是能被障礙的」到底在說什麼。也就是說,若沒有之前講過的那些內容為基礎,在這兩句偈頌裡的意思,四個中有三個你就會無法理解。
經論裡舉過一個例子。例如,你因為冷而寒毛豎起或是發抖。此時你說:「沒關係,我有辦法。」你會用什麼辦法?你會生火。為什麼?因為發抖與豎寒毛的因是屋內的寒觸(寒的所觸),把寒觸的敵對者----暖觸增加,就能消除寒觸;一旦消除寒觸,它的結果----發抖與豎寒毛也都會消除。同樣地,不斷在輪迴流轉、不斷地受苦,其因是我執,我執的敵對者--證無我慧--一旦生起,我執就能消除;我執一旦消除,由之而來的各種困難,包括煩惱、業與一切苦全都可以消除。這個結論可以由此而成立。經論在說明這個道理時,用了這個譬喻。
不只外在事物,內在身體疾病的治療,也是運用敵對的原理使得此消彼長。運用藥物時,很多時候都是用這個思路,尋找某種病菌的敵對者,如此去治療。病顯現於外的表現,大致上是發燒、疼痛等,這些外在症狀的因,是體內的病菌或某個大種的勢力特別強盛,只要找到病因,運用它的敵對者與之抗衡,消除病因,外在的症狀就會隨之消除。
那麼,要如何尋找內在某個心識的「敵對者」?是透過「執持方式的不相順」或說「執持方式相違」來判斷它們是否互為敵對者。例如:執常與執無常,兩者是敵對者;執苦與執樂,兩者是敵對者;想利益對方的想與想傷害對方的想,兩者是敵對者。利益對方,是希望對方能夠得樂;傷害對方,是希望對方不要得樂,由此可知慈與瞋,兩者是敵對者。不過,這必須要是所緣相同才算,對某甲生瞋,對某乙生慈,這樣的瞋與慈不會成為敵對者;對某甲生瞋與對某甲生慈,這樣的瞋與慈會成為敵對者。慈會強,瞋就會愈弱;瞋愈強,慈就會愈弱。這樣的敵對者,無法在不互相為害的狀況下共存。
同樣地,以我執來說,要消除以他為所緣的我執,用「以另一者為所緣的證無我慧」沒有什麼幫助,所緣要相同才行。例如以我為所緣,「我不是能獨立實質有」與「我是能獨立實質有」這兩種想法就是敵對的,它們的所緣是相同的(,但執持方式相違)。
想著「確實是無我」的心,稱為證無我慧,這種心愈增長,力道愈強,我執的力道就會愈弱。若非如此,一般而言,大慈心與大悲心可以說是最究竟善良的心,它們非常重要,但是它們無法成為我執的正對治,但它們可以成為生起證無我慧的緣,有助於生起證無我慧,因為(透過它們)集資淨罪,使得證無我慧的力量變得更強大。雖然它們可以幫上這種忙,但若沒有證無我慧,慈悲心再強大亦傷不了我執,因為它不是我執的敵對者。
※ 摘要:
若不認識苦諦,無論是說行苦,或說「由於生而產生苦」,若對它們不了解,就無法知道「彼」的意思;要知道苦諦的續流能斷,知道苦諦並非相續不斷、恆常存在的自性,因為它的因是我執,要理解以上這段話,必須知道使得我們在輪迴流轉的根本是我執,亦即必須知道集諦流轉次第,否則無法理解「因」這個字;而要理解「因有礙等」,亦即明白「因--我執--是能被障礙的」,必須明白我之所以無的道理,至少要明白我之所以異於蘊體空(我與蘊體相異空)的道理,明白我之所以不成立為我的道理,否則無法了解「我執是能被障礙的」到底在說什麼。也就是說,若沒有之前講過的那些內容為基礎,在這兩句偈頌裡的意思,四個中有三個你就會無法理解。
經論裡舉過一個例子。例如,你因為冷而寒毛豎起或是發抖。此時你說:「沒關係,我有辦法。」你會用什麼辦法?你會生火。為什麼?因為發抖與豎寒毛的因是屋內的寒觸(寒的所觸),把寒觸的敵對者----暖觸增加,就能消除寒觸;一旦消除寒觸,它的結果----發抖與豎寒毛也都會消除。同樣地,不斷在輪迴流轉、不斷地受苦,其因是我執,我執的敵對者--證無我慧--一旦生起,我執就能消除;我執一旦消除,由之而來的各種困難,包括煩惱、業與一切苦全都可以消除。這個結論可以由此而成立。經論在說明這個道理時,用了這個譬喻。
不只外在事物,內在身體疾病的治療,也是運用敵對的原理使得此消彼長。運用藥物時,很多時候都是用這個思路,尋找某種病菌的敵對者,如此去治療。病顯現於外的表現,大致上是發燒、疼痛等,這些外在症狀的因,是體內的病菌或某個大種的勢力特別強盛,只要找到病因,運用它的敵對者與之抗衡,消除病因,外在的症狀就會隨之消除。
那麼,要如何尋找內在某個心識的「敵對者」?是透過「執持方式的不相順」或說「執持方式相違」來判斷它們是否互為敵對者。例如:執常與執無常,兩者是敵對者;執苦與執樂,兩者是敵對者;想利益對方的想與想傷害對方的想,兩者是敵對者。利益對方,是希望對方能夠得樂;傷害對方,是希望對方不要得樂,由此可知慈與瞋,兩者是敵對者。不過,這必須要是所緣相同才算,對某甲生瞋,對某乙生慈,這樣的瞋與慈不會成為敵對者;對某甲生瞋與對某甲生慈,這樣的瞋與慈會成為敵對者。慈會強,瞋就會愈弱;瞋愈強,慈就會愈弱。這樣的敵對者,無法在不互相為害的狀況下共存。
同樣地,以我執來說,要消除以他為所緣的我執,用「以另一者為所緣的證無我慧」沒有什麼幫助,所緣要相同才行。例如以我為所緣,「我不是能獨立實質有」與「我是能獨立實質有」這兩種想法就是敵對的,它們的所緣是相同的(,但執持方式相違)。
想著「確實是無我」的心,稱為證無我慧,這種心愈增長,力道愈強,我執的力道就會愈弱。若非如此,一般而言,大慈心與大悲心可以說是最究竟善良的心,它們非常重要,但是它們無法成為我執的正對治,但它們可以成為生起證無我慧的緣,有助於生起證無我慧,因為(透過它們)集資淨罪,使得證無我慧的力量變得更強大。雖然它們可以幫上這種忙,但若沒有證無我慧,慈悲心再強大亦傷不了我執,因為它不是我執的敵對者。
※ 摘要:
- 「彼非堅固性,因有礙等故」,這是成立解脫最核心的理路。
- 不斷在輪迴流轉、不斷地受苦,其因是我執,我執的敵對者--證無我慧--一旦生起,我執就能消除;我執一旦消除,由之而來的各種困難,包括煩惱、業與一切苦全都可以消除。這樣的敵對者,無法在不互相為害的狀況下共存。
- 尋找內在某個心識的「敵對者」,是透過「執持方式的不相順」或說「執持方式相違」來判斷它們是否互為敵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