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課-【滅諦】我執一旦消除,永不復起(一)

只透過「執持方式相違」,無法就說某法是另一法的「對治」,或說能根本消除另一法。
 

貪不能除瞋


例如,貪與瞋的執持方式是相違的,雖不確定它們是不是正相違,但總之它們的執持方式似乎是相違,然而,別說它們會互相傷害,反而會互相幫助。它們就像是同一母親生的兄弟,彼此會互相幫助,它們都是從同一個母親「我執」而生的。關於「若沒有貪就不會生瞋」,之前已講過;那麼,「由於瞋而生貪」是怎麼回事呢?由於瞋,而生起「想要與之分離」的愛。之前講過貪有兩種,一是想得到好的,二是想離開壞的。生瞋時,會有「想離開壞的」的想法,生起「若它能離開該多好」的貪。因此,瞋有助於貪,貪有助於瞋,兩者又是基於同一個根源而生,所以它們不會成為彼此的能害。
 

慈悲不能除瞋


至於慈心、悲心等,它們與貪不同,它們不是由我執引生,也不會因為慈悲而生瞋,但它們依舊無法根除瞋心。雖然它們與瞋的執持方式似乎相違,但它們只能暫時壓伏瞋心,無法根除瞋心。原因是:生起瞋心的根本原因是我執,而慈悲心無法傷害我執,因為慈悲心與我執的執持方式並不是相違的。雖然慈悲心與瞋心的執持方式相違,但與瞋心的根本「我執」的執持方式並非相違,所以慈悲心無法傷害我執。若不傷害我執,就算暫時擋住了瞋心,之後仍會再產生。所以,要把瞋心對治到根本除掉,慈悲心做不到。此其一。

再者,慈悲心並不是透過研究對境真相而產生的心,它有點像是一種「欲」,但「見地」則來自研究對境。例如「邪見」顛倒執持了對境的情況,「正見」則是正確執持了對境的情況。由於見地不同,便會生起不同的欲,欲是在見地之後產生的。見地顛倒,欲也會跟著顛倒;對於對境的看法一旦正確,正確的欲也就會產生。由於欲正確,行為也會正確,業也就正確了;由於欲顛倒,行為也會顛倒,業也就跟著顛倒。它們之間有這樣的關係。總之,慈悲心無法準確地正面迎擊對於對境的顛倒認識,只像是勝解、相信,有點像只是透過自己的心去努力一樣,所以它無法根除瞋心。

 

我執不能除證無我慧


不過,就算同樣是見地,而且執持方式也正好相反,以我執與無我(證無我慧)來說,無我(證無我慧)可以根除我執,但我執無法根除無我(證無我慧)。所以,雖然所緣相同、執持方式相違、是見地,也不見得一者必定能傷害另一者。

證無我慧可以消滅我執。若是暫時消滅我執,證無我慧是一定可以的。因為它們的所緣相同,但執持方式正相違,只要證無我慧的力道暫時大一些,我執的力道就會變小;但是,證無我慧要如何根除我執?無始以來,在我們一直執有我的狀況中,也能生起與之相違的證無我慧;那麼,在我們安住在執持無我時,為何不會突然不小心地就又產生了我執?

請想一想這個問題。

※  摘要:
  • 貪與瞋的執持方式似乎是相違,然而,它們都是從同一個母親「我執」而生的,就像是同一母親生的兄弟,彼此會互相幫助不會成為彼此的能害。
  • 慈心、悲心不是由我執引生,也不會因為慈悲而生瞋,但它們依舊無法根除瞋心。原因是:生起瞋心的根本原因是我執,而慈悲心無法傷害我執,因為慈悲心與我執的執持方式並不是相違的。
  • 證無我慧可以根除我執,但我執無法根除證無我慧。所以,雖然所緣相同、執持方式相違、是見地,也不見得一者必定能傷害另一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