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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3課-捨棄我(下)
以前我曾問過一個問題,上過課的同學應該都知道。路上撿到一個箱子,為了不讓它被人搶走,你花了很多力氣保護它、跟人打架、受了很多苦。此時,別人一定會問你:「這裡面到底裝了什麼?有什麼好處?為什麼你要把它看得這麼重要?」同樣地,無始以來至今,我們如此地珍愛「我」,只要有人碰了「我」一下就不行,「我」稍微有點受損就不行,馬上就出手保護,把「我」看得非常重要。那麼,這被我們這麼珍愛的「我」到底是什麼?有什麼理由要珍愛它?珍愛它有什麼好處?這三個問題,是應該要問、在我們心裡應該要產生的問題。
三個問題中,對於「我是什麼」這個問題,根據我的想法,我認為後者的這種解釋方式,已經談到了其中的一部份了。這個如此被珍愛的「我」,是無常、不淨、苦性。當我們能這樣想時,就會有「哎呀,這種『我』根本沒什麼好要的」感覺。本來覺得箱子裡的東西很重要,打開來看,發現裡頭的東西原來是不淨、是苦性,就會說「那我不要了」。這種解釋方式,我認為已是「我是什麼」這個問題的答案的一小部份。
有一部佛經說,一塊被燒紅的鐵,只要你還握著、沒把它扔掉,就沒有辦法消除被燒痛的苦,雖然對著手掌吹風暫時有一點點用,但要根除這種苦,唯一的辦法就是扔掉它。這個譬喻中的「鐵」,可以與「蘊體」結合,也可以與「我」或結合。若按照第一種解釋方式是捨棄蘊體,或者由於我的自性是苦,所以要捨棄我。這兩種理解我認為都可以。
《入行論》第八品:「我執未盡捨,苦必不能除,如火未拋棄,不免受灼傷。」這首偈頌與剛才講的佛經的意義差不多,而且這首偈頌是結合「我」來說。它的意思是:只要還無法捨棄我,就無法斷除苦。例如只要還抓著火、不拋掉它,就無法斷除被火燒的痛。
一般而言,「捨棄我」這幾個字似乎很少用。有些人認為,除非聽者已經到達很高的標準,否則不該用,因為對方有可能會誤解,或是會有內心完全不能接受的危險,因為它的內涵其實很深邃。但我們應該不會有這樣的過失。
若從小地方來說,想想目前為止我們曾經擔心的、不快樂的,以及別人曾經擔心的、不快樂的,為什麼會擔心、會不快樂?都是因為想著「我」,擔心「我」會怎麼樣,或擔心「我」不會怎麼樣。若要完完全全捨棄我,必須現證無我、繼續實修到真正獲得解脫,那時才能完全捨棄我,但在我們現在這個階段,即使只是稍微想一下「捨棄我」,這個想法有稍微進到心裡,就已經有影響力了,心馬上就會變得很輕鬆。只要能把我捨棄一點點,那些擔心、不快樂馬上就會不見了。雖然身體的苦我們是無能為力,連有餘涅槃的阿羅漢也是如此,何況是我們?但內心的苦,那種苦到無法忍受的感覺,只要能稍微捨棄我,只要剝掉一點皮,就不會有什麼事能讓你的心不快樂了,在這輩子就能嚐到快樂的滋味。
佛法把「捨棄我」講得很深。像我們這樣的人,雖然內心真正想走的是世間法,但也可以稍微從佛法偷一點東西來用,哈哈。你就按照平常的做法做,盡量用你以為有用的方法去讓自己快樂,但在這些做法偶爾失靈時,因為你其實在世間方法上已無計可施,就去想著「捨棄」,心裡就會很輕鬆。如果沒有這樣做,明知世間方法已經行不通,但仍不願捨棄,內心就會充滿不快樂。所以,你可以等到真的確定得不到時,想一想這個佛法的教誡,心裡想一下「捨棄吧」,讓自己的心輕鬆起來。這樣一來,你可以繼續追逐世間法,而今生的快樂也可以擁有,蠻好的,不是嗎?
「我」的想法太強,會綁得你太緊。孤單時有孤單的苦,就想要有伴;有伴在一起,那個伴的「我」會一直向你提出各種要求,你的伴不會剛好都是菩薩,他的「我」與你的「我」起爭執,於是你又不快樂。這樣一來,你永遠都不會快樂,只要還不願意把「我」放鬆一點,則在有伴時也不快樂,沒伴時也不快樂;有錢時也不快樂,沒錢時也不快樂;有名也不快樂,沒名也不快樂。這樣一來,無論做什麼都不快樂。然而,若能稍微捨棄「我」一點點,就算自己孤單一人,內心也很輕鬆,與友伴在一起也可以和睦相處,則無論何時、發生何事都會快樂。如果能稍稍減低對我的貪,無論做什麼都可以快樂;若完全無法減低對我的貪,無論做什麼都不會開心。雖然在那時換個生貪的對象,可以稍微有一點用,但由於它是壞苦,接著又會產生其他的困難。說實在的,若能稍微捨棄我,在意識的感受上,有人說就跟到了極樂淨土一樣。有人在這樣去實修之後,他說:「所謂極樂淨土,就是這樣啊!」他這個話是在描述他的經驗與感受,他把我捨棄了一點,由於從此之後無論做什麼、發生什麼,他都覺得快樂,所以他就說:「所謂極樂淨土,就是這樣啊!不一定非去極樂淨土不可。」
我有一位法友,他是一位轉世仁波切,以前曾在辯經學院學習。仁波切的心很善良,也很謙下,完全沒有「我是仁波切」的架子。仁波切經常這樣說:「我能稍微有個『人』的樣子,都是洛桑校長的恩。」我問他為什麼這樣說,他說自己一開始時,心裡其實懷有一點「我是仁波切」的慢心。有一天,他犯了一個錯,校長把他叫到辦公室罵了一頓。他覺得自己的心被刺傷,當場就流下眼淚。校長看了就說:「哼!這樣就哭?你們這些人,就只會因為『他罵我了、他對我如何如何了』而哭;如果能真正因為想到『有情該怎麼辦、大乘教法要衰頹』而哭,你才是真勇士。」校長就從這裡開始一直不停地說,仁波切一開始被罵時還有點委屈,但從校長講這些話開始,他突然覺得自己整個輕鬆起來了,不但不覺得自己被罵,心裡還想著「校長,您再多說一些,再多說一些」。他說:「從那一天開始,我的慢心全都消失,整個人變得非常輕鬆,校長那番話,對我有非常大的幫助。」
密勒日巴尊者,就像大家知道的,他沒有什麼食物,身邊也沒有什麼東西,連一件沒有破洞的衣服都沒有,身體也很差、很瘦,但他卻說:「這世間,恐怕沒有比我更快樂的人了。」他任何時候都覺得快樂的根本原因,是因為他捨棄了「我」。
一位朋友跟我說,他在美國遇到一位朋友。那位朋友到了美國的某個城市,計劃要住半年,找到了合適的房子,他很快地付了半年的房租。才沒住幾天,他的計劃臨時改變,必須提前離開。他心裡想:「那位房東看起來脾氣很不好,雖然我房租都付了,但我確實沒有辦法留下來,半年的房租應該要不回來了,好可惜。」他也因為覺得自己這樣損失很多錢而心情不好。但我朋友遇到他,知道他的情況後,跟他說:「你平常不是都有布施的習慣嗎?現在你就想,那六個月的房租是布施給房東了,這樣想就好,捨棄掉那筆錢吧!」「不要設法拿回那筆錢,你平常本來就會做布施,就直接把這筆房租當做是布施的錢,想著『我這是在布施』就好,放掉那筆錢。」這段話入了他的心,所以他照著做,並且去跟房東說:「我因為發生了某些事,沒有辦法住了,但已付的房租就算了,謝謝您。」房東聽了之後,竟高高興興地把他已付的錢全數還給他。後來他把這筆房租分了一半給我朋友,哈哈。
若不談這輩子,談下輩子。看看我們為何會造不善業,全都與「我」有關,全都由於對我的貪,由於無法捨棄我而造。由於造了不善業而墮惡趣、領受的一切苦,都是因為這樣而去領受的。比這好一點,我們造善業、持戒、布施……等,雖然一般而言斷除十惡業的戒律非常重要,但由於摻雜了「我要來世的安樂」的想法,便成為輪迴之因。比這再好一點,我們覺得只斷除惡業不夠,所以去做更多的實修,修習世間止觀、修定,說實在的,從體性來看,止觀的修行是非常好的,也是成佛需要有的修行,但它之所以也成了輪迴之因,也是因為這個「我」,因為心裡想著「我要這個」造成的。因此,不論用的是什麼名相,只要還無法捨棄我,還有「我要」的想法,透過這種方式成辦的一切,最終都要捨棄,雖然是安樂,但無法成為永恆的安樂。若(就算再好)仍須捨棄,只要這個續流無法切斷,依舊會往下墮,就算上去了,依舊會再往下墮。我們到目前為止不停地流轉,這個永遠結束不了的處境,講到最後,都是因為無法捨棄我造成的。
佛法講的「解脫」並不是走到某處,只要還有要去之處就仍是輪迴。雖然在用詞上,可以用類似這樣的字,例如「走向解脫」之類的,但是,只要還有要去之處,就仍是輪迴。佛法說的解脫其實是捨棄,不是捨一些留一些,而是完全沒有保留地完全捨棄。今日完全捨棄,今日就是解脫,今日就得解脫,今日就完全除盡一切苦,完全除盡一切煩惱。雖然身體仍會有苦,但除此之外,其他都結束。「明日捨棄,明日解脫;後天捨棄,後天解脫」這樣說並沒有錯;但若只用這些字,卻沒有做其他的解釋,以為解脫很容易而輕鬆度日,那就不行。捨棄其實並不容易,必須知道之前講的四諦內容,不只知道,還要思惟;不只思惟,還要觀修,完全按部就班地這樣做,才能真正捨棄我。雖然不容易,但事實的確如此,今日捨棄,今日解脫;明日捨棄,明日解脫;一年後捨棄,一年後解脫。
所以,所謂「解脫」、「脫離」、「離」苦,並不是去到哪裡。 在文字的運用上,我認為用「捨棄我」這種用詞,對內心的幫助較大。「捨棄我」的真正意思是「脫離對我的貪」,是捨掉貪。剛才已經解釋過,所謂捨棄並不是丟掉,而是沒有貪,而「脫離對我的貪」其實就是「消除對我的貪」。所以,若用一般的用詞來說,對我的貪,今日消除,今日解脫;明日消除,明日解脫。
無論用剛才的解釋方式(捨棄我),或說捨棄對我的貪,一旦做到,就不會再取。之所以會取,是因為還有「我要」。連「我」也捨棄,就不會再有取。無取就無生,也就不會再有因生而帶來的種種苦。如《緣起經》所說:「生緣老死、憂惱、愁嘆、痛苦、意不樂及錯亂,如是而生此唯苦大蘊……生滅故老死、憂惱、愁嘆、痛苦、意不樂及錯亂滅,如是而滅此唯苦大蘊。」
※ 重點整理:
三個問題中,對於「我是什麼」這個問題,根據我的想法,我認為後者的這種解釋方式,已經談到了其中的一部份了。這個如此被珍愛的「我」,是無常、不淨、苦性。當我們能這樣想時,就會有「哎呀,這種『我』根本沒什麼好要的」感覺。本來覺得箱子裡的東西很重要,打開來看,發現裡頭的東西原來是不淨、是苦性,就會說「那我不要了」。這種解釋方式,我認為已是「我是什麼」這個問題的答案的一小部份。
有一部佛經說,一塊被燒紅的鐵,只要你還握著、沒把它扔掉,就沒有辦法消除被燒痛的苦,雖然對著手掌吹風暫時有一點點用,但要根除這種苦,唯一的辦法就是扔掉它。這個譬喻中的「鐵」,可以與「蘊體」結合,也可以與「我」或結合。若按照第一種解釋方式是捨棄蘊體,或者由於我的自性是苦,所以要捨棄我。這兩種理解我認為都可以。
《入行論》第八品:「我執未盡捨,苦必不能除,如火未拋棄,不免受灼傷。」這首偈頌與剛才講的佛經的意義差不多,而且這首偈頌是結合「我」來說。它的意思是:只要還無法捨棄我,就無法斷除苦。例如只要還抓著火、不拋掉它,就無法斷除被火燒的痛。
一般而言,「捨棄我」這幾個字似乎很少用。有些人認為,除非聽者已經到達很高的標準,否則不該用,因為對方有可能會誤解,或是會有內心完全不能接受的危險,因為它的內涵其實很深邃。但我們應該不會有這樣的過失。
若從小地方來說,想想目前為止我們曾經擔心的、不快樂的,以及別人曾經擔心的、不快樂的,為什麼會擔心、會不快樂?都是因為想著「我」,擔心「我」會怎麼樣,或擔心「我」不會怎麼樣。若要完完全全捨棄我,必須現證無我、繼續實修到真正獲得解脫,那時才能完全捨棄我,但在我們現在這個階段,即使只是稍微想一下「捨棄我」,這個想法有稍微進到心裡,就已經有影響力了,心馬上就會變得很輕鬆。只要能把我捨棄一點點,那些擔心、不快樂馬上就會不見了。雖然身體的苦我們是無能為力,連有餘涅槃的阿羅漢也是如此,何況是我們?但內心的苦,那種苦到無法忍受的感覺,只要能稍微捨棄我,只要剝掉一點皮,就不會有什麼事能讓你的心不快樂了,在這輩子就能嚐到快樂的滋味。
佛法把「捨棄我」講得很深。像我們這樣的人,雖然內心真正想走的是世間法,但也可以稍微從佛法偷一點東西來用,哈哈。你就按照平常的做法做,盡量用你以為有用的方法去讓自己快樂,但在這些做法偶爾失靈時,因為你其實在世間方法上已無計可施,就去想著「捨棄」,心裡就會很輕鬆。如果沒有這樣做,明知世間方法已經行不通,但仍不願捨棄,內心就會充滿不快樂。所以,你可以等到真的確定得不到時,想一想這個佛法的教誡,心裡想一下「捨棄吧」,讓自己的心輕鬆起來。這樣一來,你可以繼續追逐世間法,而今生的快樂也可以擁有,蠻好的,不是嗎?
「我」的想法太強,會綁得你太緊。孤單時有孤單的苦,就想要有伴;有伴在一起,那個伴的「我」會一直向你提出各種要求,你的伴不會剛好都是菩薩,他的「我」與你的「我」起爭執,於是你又不快樂。這樣一來,你永遠都不會快樂,只要還不願意把「我」放鬆一點,則在有伴時也不快樂,沒伴時也不快樂;有錢時也不快樂,沒錢時也不快樂;有名也不快樂,沒名也不快樂。這樣一來,無論做什麼都不快樂。然而,若能稍微捨棄「我」一點點,就算自己孤單一人,內心也很輕鬆,與友伴在一起也可以和睦相處,則無論何時、發生何事都會快樂。如果能稍稍減低對我的貪,無論做什麼都可以快樂;若完全無法減低對我的貪,無論做什麼都不會開心。雖然在那時換個生貪的對象,可以稍微有一點用,但由於它是壞苦,接著又會產生其他的困難。說實在的,若能稍微捨棄我,在意識的感受上,有人說就跟到了極樂淨土一樣。有人在這樣去實修之後,他說:「所謂極樂淨土,就是這樣啊!」他這個話是在描述他的經驗與感受,他把我捨棄了一點,由於從此之後無論做什麼、發生什麼,他都覺得快樂,所以他就說:「所謂極樂淨土,就是這樣啊!不一定非去極樂淨土不可。」
我有一位法友,他是一位轉世仁波切,以前曾在辯經學院學習。仁波切的心很善良,也很謙下,完全沒有「我是仁波切」的架子。仁波切經常這樣說:「我能稍微有個『人』的樣子,都是洛桑校長的恩。」我問他為什麼這樣說,他說自己一開始時,心裡其實懷有一點「我是仁波切」的慢心。有一天,他犯了一個錯,校長把他叫到辦公室罵了一頓。他覺得自己的心被刺傷,當場就流下眼淚。校長看了就說:「哼!這樣就哭?你們這些人,就只會因為『他罵我了、他對我如何如何了』而哭;如果能真正因為想到『有情該怎麼辦、大乘教法要衰頹』而哭,你才是真勇士。」校長就從這裡開始一直不停地說,仁波切一開始被罵時還有點委屈,但從校長講這些話開始,他突然覺得自己整個輕鬆起來了,不但不覺得自己被罵,心裡還想著「校長,您再多說一些,再多說一些」。他說:「從那一天開始,我的慢心全都消失,整個人變得非常輕鬆,校長那番話,對我有非常大的幫助。」
密勒日巴尊者,就像大家知道的,他沒有什麼食物,身邊也沒有什麼東西,連一件沒有破洞的衣服都沒有,身體也很差、很瘦,但他卻說:「這世間,恐怕沒有比我更快樂的人了。」他任何時候都覺得快樂的根本原因,是因為他捨棄了「我」。
一位朋友跟我說,他在美國遇到一位朋友。那位朋友到了美國的某個城市,計劃要住半年,找到了合適的房子,他很快地付了半年的房租。才沒住幾天,他的計劃臨時改變,必須提前離開。他心裡想:「那位房東看起來脾氣很不好,雖然我房租都付了,但我確實沒有辦法留下來,半年的房租應該要不回來了,好可惜。」他也因為覺得自己這樣損失很多錢而心情不好。但我朋友遇到他,知道他的情況後,跟他說:「你平常不是都有布施的習慣嗎?現在你就想,那六個月的房租是布施給房東了,這樣想就好,捨棄掉那筆錢吧!」「不要設法拿回那筆錢,你平常本來就會做布施,就直接把這筆房租當做是布施的錢,想著『我這是在布施』就好,放掉那筆錢。」這段話入了他的心,所以他照著做,並且去跟房東說:「我因為發生了某些事,沒有辦法住了,但已付的房租就算了,謝謝您。」房東聽了之後,竟高高興興地把他已付的錢全數還給他。後來他把這筆房租分了一半給我朋友,哈哈。
若不談這輩子,談下輩子。看看我們為何會造不善業,全都與「我」有關,全都由於對我的貪,由於無法捨棄我而造。由於造了不善業而墮惡趣、領受的一切苦,都是因為這樣而去領受的。比這好一點,我們造善業、持戒、布施……等,雖然一般而言斷除十惡業的戒律非常重要,但由於摻雜了「我要來世的安樂」的想法,便成為輪迴之因。比這再好一點,我們覺得只斷除惡業不夠,所以去做更多的實修,修習世間止觀、修定,說實在的,從體性來看,止觀的修行是非常好的,也是成佛需要有的修行,但它之所以也成了輪迴之因,也是因為這個「我」,因為心裡想著「我要這個」造成的。因此,不論用的是什麼名相,只要還無法捨棄我,還有「我要」的想法,透過這種方式成辦的一切,最終都要捨棄,雖然是安樂,但無法成為永恆的安樂。若(就算再好)仍須捨棄,只要這個續流無法切斷,依舊會往下墮,就算上去了,依舊會再往下墮。我們到目前為止不停地流轉,這個永遠結束不了的處境,講到最後,都是因為無法捨棄我造成的。
佛法講的「解脫」並不是走到某處,只要還有要去之處就仍是輪迴。雖然在用詞上,可以用類似這樣的字,例如「走向解脫」之類的,但是,只要還有要去之處,就仍是輪迴。佛法說的解脫其實是捨棄,不是捨一些留一些,而是完全沒有保留地完全捨棄。今日完全捨棄,今日就是解脫,今日就得解脫,今日就完全除盡一切苦,完全除盡一切煩惱。雖然身體仍會有苦,但除此之外,其他都結束。「明日捨棄,明日解脫;後天捨棄,後天解脫」這樣說並沒有錯;但若只用這些字,卻沒有做其他的解釋,以為解脫很容易而輕鬆度日,那就不行。捨棄其實並不容易,必須知道之前講的四諦內容,不只知道,還要思惟;不只思惟,還要觀修,完全按部就班地這樣做,才能真正捨棄我。雖然不容易,但事實的確如此,今日捨棄,今日解脫;明日捨棄,明日解脫;一年後捨棄,一年後解脫。
所以,所謂「解脫」、「脫離」、「離」苦,並不是去到哪裡。 在文字的運用上,我認為用「捨棄我」這種用詞,對內心的幫助較大。「捨棄我」的真正意思是「脫離對我的貪」,是捨掉貪。剛才已經解釋過,所謂捨棄並不是丟掉,而是沒有貪,而「脫離對我的貪」其實就是「消除對我的貪」。所以,若用一般的用詞來說,對我的貪,今日消除,今日解脫;明日消除,明日解脫。
無論用剛才的解釋方式(捨棄我),或說捨棄對我的貪,一旦做到,就不會再取。之所以會取,是因為還有「我要」。連「我」也捨棄,就不會再有取。無取就無生,也就不會再有因生而帶來的種種苦。如《緣起經》所說:「生緣老死、憂惱、愁嘆、痛苦、意不樂及錯亂,如是而生此唯苦大蘊……生滅故老死、憂惱、愁嘆、痛苦、意不樂及錯亂滅,如是而滅此唯苦大蘊。」
※ 重點整理:
- 三個核心問題:為何要如此珍愛「我」?「我」到底是什麼?珍愛「我」有何好處?
- 「捨棄我」的真正含義:不是自我傷害或放棄生活,是脫離對「我」的貪執。即使只能部分捨棄也能帶來快樂
- 不捨棄「我」的後果:無論有伴或孤單都不快樂、有錢無錢都不會滿足、任何世間成就都無法帶來真正快樂
- 捨棄「我」的益處:心會變得輕鬆;能面對任何處境都保持快樂;即使面對困境也不會痛苦
- 解脫的本質:不是到達某處,是完全的捨棄;捨棄當下即是解脫。無取則無生,無生則無苦。
- 真正的快樂來自於逐漸放下對「我」的執著,而不是追求外在條件的改善。即使在世間法中,適當放鬆對「我」的執著也能帶來更多快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