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課【修止正行】心如何住(二)正念正知(上)

正念與正知,是生起三摩地的方法。
 

一、總說


【原文】三摩地者,即心專注於所緣之住分,又此須能恆常安住於所緣上。此需二種方便:令心不從根本所緣散亂、如實了知散亂與否。此中前者即是「正念」,後者則是「正知」。《經莊嚴論釋》云:「正念與正知,能令心專注。前者令心不從所緣流散,後者能善了知心流散否。」若失正念,忘失所緣,散亂當下,便失所緣,故不忘失所緣,心生正念為最根本。以此正念令心專注所緣之理:如前所說觀想所緣,若能現起最下行相,則使其心具力執持,令心高昂,安住於此,不應思擇任何新境。

之前在講「辨明所緣」時,有個部份漏掉忘了提。在觀想所緣時,若能把所緣觀想成「有光」的樣子,有助於不生起沉;若以佛身像為所緣,把佛身像觀想成重量很重,對於心的不散亂會有幫助。

三摩地者,即心專注於所緣之住分,又此須能恆常安住於所緣上。」這段文的意思是,所謂三摩地,心要能夠專一地安住,而且也要能持續。「此需二種方便:一令心不從根本所緣散亂、二如實了知散亂與否。此中前者即是『正念』,後者則是『正知』。」這段文在說明修三摩地,為何需要正念與正知。正念使得心能安住於所緣,正知則負責看顧心是否安住、是否散亂。《經莊嚴論釋》說:「正念與正知,能令心專注。前者令心不從所緣流散,後者能善了知心流散否。」文中「令心專注」的意思是,能把心安放在所緣上。

說起修「三摩地」,似乎是另一種修行方法的樣子,但其實這種修行最基本的方法是在守護正念,修三摩地時最主要的事是正念負責執行的;忘失所緣時,你的所緣就丟失了。所以,依止正念、不忘失所緣,是修三摩地最主要的方法。

以此正念令心專注所緣之理:如前所說觀想所緣,若能現起最下行相,則使其心具力執持,令心高昂,安住於此,不應思擇任何新境。」文中說的「若能現起最下行相」,意思是說,即使無法顯現得非常清楚、只有很概略的行相,那時心識就有力地去執取它。「令心高昂」的意思是,執取所緣之時,如果心很鬆散,就不會變得清楚又有精神,所以要把心提起來。「安住於此,不應思擇任何新境」的意思,就像之前說的,不必再重新觀察所緣,不必再重複一次「這是頭、這是手……」這樣的思惟,直接就著已現起的行相,讓心安住於其上即可。

 

二、特說正念(對治第二過失「忘念」之第五種行「正念」)


【原文】正念,如《集論》云:「何為正念?於熟悉事,心不忘失,不散為業。」此說具有三種特點。境之特點。於昔所未熟悉之境不生正念,故云「於熟悉事」,此處即是現起昔所了知所緣境相。執境之特點。「心不忘失」,謂心不忘彼境,此處即不忘所緣境。不忘之理:非僅是由他問或自觀察,而能憶念上師所示所緣即此,是須令心安住所緣,持續憶念,無有少許散亂;若有散亂,當下即失正念。故心置於所緣境後,須生「已住所緣」之念,其後不復重新觀察,恆常無間守護彼心勢力,是修正念法中最關鍵處。作用之特點。能令其心安住所緣,不散餘處。

什麼是正念?在《集論》裡提到了三個特點:熟悉之事、不忘、不散。「境之特點,於昔所未熟悉之境不生正念,故云『於熟悉事』,此處即是現起昔所了知所緣境相。」「執境之特點,『心不忘失』,謂心不忘彼境,此處即不忘所緣境。」以上兩段文字應該很容易理解。「不忘之理:非僅是由他問或自觀察,而能憶念上師所示所緣即此,是須令心安住所緣,持續憶念,無有少許散亂;若有散亂,當下即失正念。」一般我們會覺得怎麼樣才算忘記?例如,你學過一段經文,問你:「忘了嗎?」你說:「沒忘,因為你問我,我能答得出來。」或是有人問你某件發生過的事,你能想得起來,就算是沒有忘記。以上,是一般人對於「不忘」的標準;但此處說的不忘,指的並不是這個意思。當你已經決定了一個所緣,心進入那個所緣,而後,如果你丟失了那個所緣,就是「忘」。所以,這裡說的不忘,指的是心清楚憶念,絲毫不散亂。對於初學者而言,這應該不容易做到,就算心沒有散亂,仍會丟失所緣,所緣就這樣消散掉。

故心置於所緣境後,須生『已住所緣』之念,其後不復重新觀察,恆常無間守護彼心勢力,是修正念法中最關鍵處。」這一段話,是宗大師在仔細地解釋過之後,接著講的一段小結論。在宗大師的很多著作中,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行文。這段文的意思是,當內心顯現了所緣,你會生起「我的心已住於所緣上」的想法,此時不要再重新觀察,讓這個已經執取所緣的心,在剛才講的已經拉起來的狀態裡,持續地安住。這是初學者在最開始時必須依止的口訣。

作用之特點,能令其心安住所緣,不散餘處。」內心安住於所緣境不散亂,此即正念發揮的作用。

【原文】調伏其心,令住所緣,以「調象喻」而作闡釋:譬如以諸堅固繩索,將一狂象繫於牢固大樹或柱子上,狂象若依馴象師所教導而作為善;若不如此,則以利鉤數數治罰而制伏彼。如是心如未調伏象,以正念索繫於前說所緣堅柱;倘若不能安住彼處,則以正知鐵鉤刺擊,漸次調伏。《中觀心論》云:「意象不正行,應以正念索,繫所緣堅柱,以慧鉤漸伏。」《修次中篇》亦云:「應以正念、正知繩索,將意狂象繫於所緣大樹。」

這段文應該不難理解,就不一一解釋。大意是說:心如野象,但你以正念為繩索,以所緣為堅柱,以正知為鉤子,如此去調伏如野象之心,它會漸漸聽命於你。從這個例子可知,能對治如野象之心者,是正念與正知。這麼說的根據是《中觀心論》與《修次中篇》的這兩段文。

原文有說「由依正念修三摩地」,或說「正念如索,能令其心恆常繫於所緣」,故修正念即修三摩地時主要修持之法。又正念為具決定相之心,故修三摩地時,若無堅固定知行相,其心縱有澄淨明分,然無具力定知所現明分,故不能生具力正念,亦不能滅細分沉沒,故三摩地必有過失。

由此可知,所謂修習三摩地,主要該做的工作是依止正念。所謂「正念」指的不是心鬆散地停住,因為這會讓心朝向「忘失」的方向走去。所以,正念的意思是,策發你的心,使它朝向清楚又有力量的方向走去。所以說正念是「堅固定知行相」。

一般而言,如果不要把心拉得太高,讓它放鬆,會比較容易產生住分,也比較不會散亂;但因為三摩地不是只要有明分與住分就好,其中的明分必須是有精神、很伶俐的明分,如果讓心放鬆,就沒有辦法達到這個要求了。如果正念並不伶俐,讓心放鬆一點,就不會有力,不會有伶俐的明分,只會有不伶俐的明分與住分,但這樣沒什麼用。

簡單來講,如果讓心處在放鬆而非策舉的狀態中去修三摩地,雖然也會具有「明分」與「住分」,但不會是「有精神的明分」。「不能生具力正念,亦不能滅細分沉沒,故三摩地必有過失」,這段話的意思是,由於所引生的正念沒有力量,無法滅除細微的沉沒,就會使得三摩地有過失。

如果所緣非常清楚,但心本身並沒有力量、沒有精神、不高昂,那時就有細微的沉沒存在;若所緣不清楚,那就是粗分的沉沒了。就好比同樣是舉手,高高直挺挺地舉著,與半垂半舉地舉著,就是不一樣。輕鬆半舉的手,持續的時間可以比較久,心也是如此,若是在沒有力量的狀態下,會比較容易安住於一處,但也由於沒有力量,微細的沉沒就會出現。

問:那麼,初學者應該要如何選擇呢?是要放鬆些以便容易產生住分,還是應該要提策心以避免細分的沉沒?

答:兩者都有缺點。但修三摩地的心必須緊,住分是一定要的,但安住的方式是緊抓著所緣,不能鬆鬆的。若能做到,就能有力、有精神;若只是放著、輕鬆地放著,若能夠長時安住於其上,會產生清楚的明分,但這樣的心並沒有力量、沒精神,此時有微細的沉沒,但你沒有能力去除,所以這種三摩地稱為「具有過失的三摩地」。

它是有問題的,但是對初學者而言卻很難避免。初學者要避免的過失是,當這種有過失的三摩地發生時,誤以為它是純淨的三摩地而繼續下去。若那時你心裡清楚:我現在的心沒有力、沒有精神、現在微細沉沒出現了,而後想辦法讓心變得有力,那就可以。我們其實也只能這樣做,無法在初學的時候就能又有力又能長時地安住於所緣上。

※  重點整理:
  • 修「三摩地」最基本的方法是在守護正念。修三摩地時最主要的事是正念負責執行的;忘失所緣時,你的所緣就丟失了。所以,依止正念、不忘失所緣,是修三摩地最主要的方法。
  • 正念的三個特點:要在熟悉的事物上修持(境之特點)、心不忘失所緣(執境之特點)、能令心安住不散(作用之特點)。
  • 修持時的「不忘」,不是指被問及時能回憶起,而是指心能持續清楚憶念所緣,絲毫不散亂。一旦失去所緣,就是「忘」。
  • 調心的方法可用「調象喻」說明:以正念為繩索,所緣為堅柱,正知為鉤子,如此調伏如野象般的心識。
  • 修持三摩地時,心不能過於放鬆。雖然放鬆較易生住分,但缺乏力量會產生細分沉沒的過失。初學者應認識此缺失並逐步改善,而非誤認為是純淨的三摩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