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課【修止正行】心如何住(三):破除有過失之宗

【原文】酉二、破除有過失之宗。有此邪執是所應破,念云:「如前所說使心高昂,緊攝其心令無分別,安住於此雖無沉沒,然因掉舉增強,故見住分不能持續;若心鬆弛、放緩,則見速能生起住分,故此法是善妙方便。」妄說「善緩即是善修」之人雖多,然此全是無法分辨生沉、善修二者;無過之三摩地,須具前說二種特點,而非令心僅有無分別之住分即可。若生此念:「若心於境昏昧不清,雖是沉沒,然於此中心具澄淨明分、無有昏昧,故三摩地無有過失。」此乃未能分辨昏沉、沉沒二者所致,此於後說。
 

一、說明過失


如前所說使心高昂,緊攝其心令無分別,安住於此雖無沉沒,然因掉舉增強,故見住分不能持續」,這個誤會,是產生過失最主要的緣。當我們讓心識處在很有精神的狀態中時,雖然那時沒有沉沒,但心卻會分散到其他所緣上。於是,心裡想:「這樣下去,我的心無法安住在所緣上。」,而後就把心放鬆一些。用這種方法後,的確有助於心的安住,因此而認為這是最好的方法,即「善緩即是善修」。但是,心放緩時,沉沒已經產生,會有那種誤解,是「無法分辨生沉、善修二者」的過失。

無過之三摩地,須具前說二種特點,而非令心僅有無分別之住分即可。」無過失的三摩地,必須具備前述兩種特質,心識不但要高昂、有精神,也要能夠安住。

若有人說:「我的三摩地沒有問題,我沒有生起沉沒,因為我沒有疲乏感。」但這是他沒有「分辨昏沉、沉沒二者」。心變得疲乏煩困,這是昏沉、暗;所謂沉沒,就算仍明分,但只要少了伶俐、有精神,就是沉沒了。這兩者必須要區分清楚,因為佛經說,昏沉是沉沒的因,印度智者造的論典也這麼說。但有人誤把昏沉稱為沉沒,這是沒有區分昏沉與沉沒而有的過失。

 

二、鬆緊適中


【原文】是故,若心太過緊攝,雖具明分,然因掉舉增強,故難生起住分;倘若過於放緩而修,雖有住分,然因沉沒增強,故無具力明分;其鬆緊適中之界限亦難分辨,故難引生遠離沉掉之三摩地。由思此義,大德月論師云:「若勤修便生掉舉,若捨彼則起退沒,其平等轉難獲得,擾亂我心如何修?」又云:「若勵力修便生掉,若放緩則起退沒,此之中道亦難得,擾亂我心如何修?」此說若勤緊攝其心,便生掉舉;見此若捨精勤,放緩勵力趣入之心,則心住內復起沉沒,故離沉掉二邊之中道者--安住等分之心,平等而轉實屬難得。是故若緩為善,則無難處;並說緩生沉沒,故以此理修三摩地不合道理。

以上文義應不難理解。文中說到「鬆緊適中之界限亦難分辨」,大德月論師也是這麼說。很難修得很正確,難是難在「離沉掉二邊之中道」;如果只要顧到其中一邊,並沒有那麼難。不只是三摩地,中觀見地也是如此。如果只要遮止諦實成立,這真的沒有很難,只是學不學理路的差別而已,如果有學,去實修,光只遮止諦實成立,這並沒有那麼難;同樣地,若只要成立「有」,根本不難,因為我們直接見到事物存在。可是,既要能說「自性無諦實」,又是「有」,兩者都要兼顧,必須準確地在那個界限上,那就非常困難了。

現在講的三摩地也是如此。如果只要談住分,這並不難,只要把心放得鬆緩些就行,但這樣不行;若只要求內心伶俐有精神,這樣也不行。必須準確地站在兩者均重的界線上,難就難在這裡。然而,雖然難,但若想獲得正確的果,即使困難,依舊該這麼做。

是故若緩為善,則無難處;並說緩生沉沒,故以此理修三摩地不合道理。」這段話的意思是說,若只要放緩就能生起具量三摩地,這根本不難;經典說,若放得太緩,會生起沉沒,所以上述那種修三摩地的方法並不正確。

【原文】又鬆緊適中之界限,應當觀察自心,若覺令心高昂過此便生掉舉,即應於此放緩其心;若覺置心過此易生沉沒,則應於此令心高昂。聖者無著亦於初二心時說云:「於內住、正住中有勵力運轉作意。」《修次初篇》亦云:「為除沉沒,應當緊持所緣。」

又鬆緊適中之界限,應當觀察自心,若覺令心高昂過此便生掉舉,即應於此放緩其心;若覺置心過此易生沉沒,則應於此令心高昂。」無著菩薩說,在生起三摩地的「九住心」中,第一與第二住心時,必須讓心很有力地作意才行。前段文提到,有人說「緩為善」,主張在一開始修時就要讓心放緩;但無著菩薩說,一開始修的時候,心必須很有力、很集中。

※ 重點整理:
  •  善修三摩地需同時具備心識高昂有精神和安住兩個特質,不能只追求無分別的住分。
  • 常見過失是誤認「善緩即是善修」,這源於無法分辨生沉與善修的差異。
  • 需要明確區分昏沉與沉沒:昏沉是指心疲乏煩困,而沉沒是指缺乏伶俐精神但仍有明分。
  • 修習時最難掌握的是「離沉掉二邊之中道」,即在緊攝與放緩之間找到恰當平衡。
  • 修習初期應保持心識高昂集中,並透過持續觀察自心來調整鬆緊程度,而非一開始就追求放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