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課【修止正行】生起沉掉時該怎麼做(二)對治沉掉

戌一、抉擇沉掉之相。戌二、於正修時生起能知沉掉之正知法」,首先是辨明什麼是沉掉,知道什麼是沉掉之後,正修之時若發生沉掉卻沒有察覺,那就沒有用。所以第二個科判要講的是如何生起「知道沉掉發生」的正知。

【原文】戌二、於正修時生起能知沉掉之正知法。僅知沉掉尚為不足,須於修時生起正知,如實了知是否生起沉掉。又其具力正知須漸次生,故於生沉掉已,隨即生起明辨彼之正知固不待言,縱未生起而將生者,亦須生起能察彼之正知。《修次論》後二篇云:「見心沉沒,或恐沉沒。」又云:「見心掉舉,或恐掉舉。」未生此正知前,縱己斷言:「從彼至此,全無沉掉,所修無過。」然非實爾,因生沉掉亦不知故;具力正知未生起故。《辨中邊論》亦云:「了知沉與掉。」此說了知沉掉須有正知。若未能生凡起沉掉定能察覺之正知者,縱經長時修習,然生沉掉亦不能知,遂以細分沉掉虛度時日。

這裡講的是,運用心的一角去觀查,看看所緣是否還在?是否清楚?執持力變得弛緩了嗎?所緣失守了嗎?必須時時觀察,但又不能太過頻繁。如果太頻繁,將無法安住於所緣上。所以,要以適中的頻率,時時觀察。

如果正知的力量夠大,不只沉掉發生時能夠知道,而且在沉掉快要發生之前就能知道了。這麼說來,在心快要從很有精神的狀態變得有些鬆緩之前,就能察覺;在心還沒有散亂前就知道它快要散亂了。以上這些話都是經驗之談,若你真正去修,即便證量未生,但你會知道這段文字要表達的意思。就像《修次論》後二篇說的:「見心沉沒,或恐沉沒。」「見心掉舉,或恐掉舉。

若沒有好好生起這樣的正知,那麼,即便你修了半小時,並自認為並沒有產生沉掉,也不表示真的沒有,因為很可能其實已產生沉掉,但你並不知道。特別是沉沒,要能覺察到沉沒並不是那麼容易;若是掉舉,心跑到外面去時,比較容易覺察到。

總之,必須先有「凡是生起沉掉,就都能知道」的正知,而且一再地修,這樣的正知會變得非常有力量。

【原文】若爾,應當如何生起正知?於前所說「修正念法」即生正知最重要因。若能恆常生起正念,便能滅除忘失所緣所生散亂,故能遮止生沉掉已久不察覺,由此易知沉掉。正念退與未退之際察覺沉掉,二者所需時間長短,觀察自心極為明顯。由思此義,《入行論》中亦云:「若時為防護,正念住意門,爾時正知來。」《辨中邊論釋》中亦說正念乃正知因。

以前講過的將護正念的方法,是產生正知最重要的因。若能好好將護正念、不忘失所緣,則當沉掉產生之時,很容易就能察覺得到;若沒有正念,則沉掉發生了也不知道,而長時處在沉掉之中。關於這點,觀察自己的經驗就會很清楚地知道了。

《入行論》說:「若時為防護,正念住意門,爾時正知來。」正念與正知是相輔相成、互為助伴的。若有很好的正念,則正知也容易生起;若有正知,則正念亦會有所不同。《辨中邊論釋》也說正念是正知的因。

【原文】其另一因,即心緣佛身等所取之相,或緣感受唯明、唯知等能取相,次如前說,於修念中,持續觀察自心是否流散餘處,攝持其心,此乃修習正知最關鍵處。如《入行論》云:「應數數觀察,身心諸現狀;僅此簡言之,即護正知義。」是故由此能生正知,察覺自心將生沉掉;並由修正念法,能滅散已所生忘念,故須善加分辨此二。

上一段說,依止正念是生起正知的一個因;這一段說的是將護正知的方法。無論所緣是佛像還是自己的心,就像之前講的那樣,在有正念的情況下,像個偵察者那樣持續地觀察自己有沒有散亂到別的地方。文中提到「持續」二字,就是不能中斷,任何時候都提持著精神,內心一直繫念著:「我有沒有散亂?」中間完全沒有放鬆、不在意的時刻,這樣一來,一旦它發生,馬上就可以知道。

次如前說,於修念中」,宗大師曾提示修正念法最重要的關鍵處,分別是「故心置於所緣境後,須生『已住所緣』之念,其後不復重新觀察,恆常無間守護彼心勢力,是修正念法中最關鍵處。」以及「不時憶念昔之所緣而修,亦是具力正念恆常運轉所需之因,故於《聲聞地》說修正念法。」這兩段文中,第一段文的意思是:首先確定所緣,若以佛像為所緣,包括它的大小、手足等等的樣子,都要先確定,而後令所緣於心中清楚顯現。一旦有概略的顯現時,內心要如此作意:「我的心,已經安住在這個所緣上了。」之後就不要再重新觀察,比如,你以佛像為所緣,此時就不用再重新觀察佛像的雙足如何、雙手如何等等,此時要把重點放在讓心的力量持續不中斷地守護所緣。宗大師說,這是修正念法最重要的關鍵處。

第二段文的意思是,在心安住在所緣的狀態中,要不時地憶念一下所緣。這個部份有點不容易講清楚。在這個狀態中,你當然一直有在憶持這個所緣,因為你的心此時是安住在這個所緣境上的,但又要「不時憶念」,要不時提醒自己「所緣是這樣的啊」,這樣做,能使得正念的力量增大並且能持續。否則,雖然心一開始有安住在所緣上,但力量會有減弱而消散的危險。所以,若在中間能時時提持一下,有助於讓力道不至於消散掉。

心拿到所緣後,就作意「我已安住在所緣上」,接著就不再做觀察,設法讓心就這樣安住其上,這就是所謂的「正念守護法」。以此為基礎,在過程裡時時憶念一下所緣,如此守護正念。以上,就是文中說的「次如前說,於修念中」。在依止正念的情況中,任何時候都很有精神地如此偵察,看看內心有沒有散亂到其他地方,這是「正知守護法」的關鍵處。

以上說的正念與正知的守護法,是沉沒與掉舉的對治。

是故由此能生正知,察覺自心將生沉掉;並由修正念法,能滅散已所生忘念,故須善加分辨此二。」靠著依止正念之法,可以遮止忘念,不忘失所緣,這是正念的作用;而正知的作用,不僅能夠覺察出已經發生的沉掉,連即將發生的沉掉也能夠知道。以上是正念與正知的作用。

※  重點整理:
  • 沉掉的辨識與察覺:修行者必須先辨明什麼是沉沒和掉舉,並生起能察覺沉掉的正知。若沒有此正知,即使長時修習,也可能在沉掉狀態中不自知。
  • 正念是正知的基礎:將護正念是生起正知最重要的因。當正念穩固時,沉掉生起時易於察覺;若正念不足,則容易長時處在沉掉中而不自知。正念和正知相輔相成,互為助伴。
  • 修習正知的方法:在修行中,應如偵察員般持續觀察心是否散亂,但觀察頻率要適中。修習者需先確定所緣,使其於心中清楚顯現,然後保持對所緣的守護,不時憶念所緣以維持專注力。
  • 正念與正知的不同作用:正念的作用是遮止忘念,不忘失所緣;正知的作用則是覺察已生起的沉掉,甚至能預知即將發生的沉掉。具足正知才能真正了知修行過程中心的狀態。